南宁市民称电动自行车挂牌可规范交通秩序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08/12/8   浏览3589次   

12月6日,南宁市不少市民仍在致电本报热线,谈他们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看法。除了大家普遍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市民还就违反交通规则该罚多少钱,停车泊位如何划分、停车费用等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关于电动自行车

【挂牌】“强迫”车主遵守交规

“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挂牌上路,否则在路上乱跑,太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了。”市民李先生说,现在许多电动自行车主以为自己的车没有牌照,就没有人管得了自己,所以就在人行道、快车道上乱闯,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如果电动自行车上了牌,有了规范的管理,那么车主就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规则了。

杨女士也来电反映了同样的问题,“现在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了怎么办?被伤害的人岂不是白白被撞了?”杨女士说,自从有电动车上路以来,她就被撞过3次,但每次骑电动车的人不仅不停下车来询问她的伤情,反而加大马力扬长而去,这让她很气愤。但是由于没有车牌号码可记,杨女士就无从找人赔偿自己的损失了。

热心读者杨学明多次打电话、发邮件来阐述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必要性,他说,给电动自行车上牌,才能使车主增加社会责任感以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这样才能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发生率。

【限速】电动自行车要限速行驶

刘先生来电反映说,他驾驶的摩托车经常被电动车赶超,有些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甚至远远超出了机动车的限速标准,但是电动自行车敢在限速路段“飙车”。如果电动自行车有了可以识别的身份,电动自行车限速也不至于成为空谈;另外,交警或是测速仪器就能抓住这些“飙车族”了。

【购险】电动自行车也要买“交强险”

“电动自行车不仅要挂牌上路,还要购买强制保险!”麦先生开门见山地说,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多是工薪阶层,有些人收入并不太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骑车人可能会选择逃逸,甚至弃车而逃。电动车挂了牌照以后,车主就跑不了了;另外,如果在上牌的同时,也能像机动车一样购买强制保险,即使电动自行车主没有能力负担伤者医药费,那么也还有第三方(保险公司)来支付适当的费用,这样就保护了伤者的权益。

【上牌】“年检”麻烦多多

“报道说南宁市共有逾36万辆电动自行车,如果每年都年检一次,那么这个工作量就很大了。而且市民要排多长的队才能轮到自己的车年检呢?”市民曾先生的说法很有普遍性。因为电动自行车有如此多的数量,一下子在同一时间上牌,就会造成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因此,曾先生等市民建议不要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只要车主持发票上路,表明自己车的来源即可。关于交规问题,可以通过交警对违规的车主进行处罚,以经济的手段来控制较为妥当。

■关于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应重罚

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南宁市民谢先生说,《条例(草案)》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机动车驾驶人300元罚款,醉酒驾车的处予1500元,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大,应该再多罚一些,使得驾驶人不敢酒后驾车。除了对醉酒驾车者应该予以重罚外,谢先生认为对一般的违章,应该以教育为主,同时可以进行轻罚。

■关于停车位

设置停车位应考虑市民意见

南宁市不少路段比较狭窄,但一些泊车位却还设在这些路段上。一到上下班高峰期,路上就容易发生堵塞。市民吴先生认为,《条例(草案)》虽然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段,但未说明停车费用的管理与使用问题。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在哪里划泊车位,该不该设泊车位,这些问题都应该听听市民的意见;同时,要公布停车费用的去向。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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