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明起电动车闯“禁区”将罚50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8/12/15   浏览3609次   

本报讯 (记者翁晓鹏)为期16天的“禁电”教育过渡期今天结束,明天开始将执行处罚。记者获悉,明天起若开电动自行车“闯禁区”最高将罚50元,此外,燃油助力车交警一律不予上牌,抓到将按机动车处罚,最高可罚款1000元。

警示牌设置工作已完成

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相关通报,佛山市五区中心城区从12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从12月1日至今日,交警对违反禁令“闯禁区”的电动车车主以教育、口头警告为主。

明日起五区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上路,加强查处力度并对“闯禁区”电动车和助力车等施行执罚。据了解,目前各区域警示牌等设置工作已完成。各区将建立公安交警、交通、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生产、销售电动车的企业进行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联合检查。

此外,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将研究如何在禁限区域周边公交换乘、接驳和禁限区域内合理调整公交线路和增加公交车辆以及禁限区域外围设保管场,解决其他区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入禁限区域时的停放问题。

规定:

电动车闯“禁区”罚50元

按规定,对驾驶人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电动自行车。

燃油助力车不予上牌,按机动车相关标准处罚。其中,对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两轮机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对有相应驾驶资格的,按照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处罚,记6分、罚款100元;对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禁行区域:

禅城区、南海区、东平新城中心区域: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东平新城区南海大道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东平新城区三乐路。

顺德中心区域: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线的顺德中心城区。

高明中心区域:高明大道、荷香路、文昌路、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

三水中心区域:西南街道中心城区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区域。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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