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以考虑机动车为主的交通政策,在某种意义上是牺牲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来实现机动车辆的畅通。”在今天早上召开的“路与行的和谐———2006年道路规划与交通论坛”上,来自同济大学的陈小鸿教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道路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在规划设计等方面尤其要体现公平性,各种交通工具应享有平等的“道路通行权”。(7月15日《新闻晚报》)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这句俗语充分表现了这样一个意思,那就是道路不是属于哪一个人所有,也不是属于哪一个阶层所有。在道路交通这件事情上,最容易体现和满足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如今这句话却成为一种对现实的讽刺,为什么?因为“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现在根本无法实现。
在历史的长河中,道路属于所有人,除了皇帝高官出行会鸣锣开道之外,其余的时间路人可以自由行走,“各走半边”,无论管你是骑马的还是坐轿的,无论是坐车的还是步行的,互相之间谁也不会侵犯谁的利益,而现如今的情况却是,大路朝天,行人只走一小截,自行车被挤得上了人行道,或者只在大路边上留下了火镰般的一点空间,稍有差池,车轮就会越轨,成了汽车顶撞的对象。城市的道路越修越漂亮,越来越满足有车族的出行便利,但好梦是他们的,自行车族却越来越成为道路交通盛宴中的乞食者。
据不完全统计,慢行交通占居民整个出行的比例在1986年为72.6%,到2004年该数字仍达到59.8%的较高水平。这也就是说,仍然有超过半数的居民以步行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为交通手段,撇开环保的考虑,只是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来构建道路格局,这将近60%的居民也应当享有平等的道路通行权。
以国人的思维来讲,有车仍然是身份的象征,没有车就等于还没有跻身富裕阶层,外国人可能会出现有车而为了环保放弃开车上路的可能,但在中国,人们的环保理念恐怕还没有进步到这种程度,因此,凡是骑车和步行上路的,不是因为自行车族多么爱环保,而是因为他们的经济条件还没有达到保有汽车的程度,但客观上来讲,步行者和自行车族仍然为环保做出了贡献,因而骑自行车出行仍然是有益于城市的。
令人奇怪的是,每一个城市都在极力满足和维护汽车族的权利,而忽视自行车族的权利,这样的怪现象,其社会背景是整个社会出现了一种错觉,以为城市交通越满足汽车的需要,越代表这个城市发展的进步,而一旦满足了自行车族的需求,则标志着一个地方经济的停滞不前或者倒退。这种现象就好比一个穷人猛然得到了一身华服,不管它是大是小,是肥是瘦,都要套在身上装富一样可笑,一样不可理喻。
你快速了,别让自行车族做蜗牛,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都应当享有平等的通行权,即便要发展城市交通,提升城市竞争能力和大都市形象,也不能以牺牲59.8%的慢行居民的利益为前提,何况,自行车本来就是城市环保的功臣,现代化的城市首先也应当是环保的城市。
作者: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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