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进提议据履历发放社保 电动车可改禁为限

来源: 新快网-新快报      2009/2/9   浏览3208次   

新快报讯 (张薇 通讯员 民进宣)昨日民进广东省委提案建议,以制度保障社保跟人走,发放形式以个人履历为主,使人们敢于在不同所有制的单位和不同地区流动。

  提案建议,社保的发放标准和形式不能根据退休时所在单位的性质来定,而应该以个人履历为准,根据员工为不同性质单位服务的年限,综合采用不同的给付标准并确定相应的比例。以退休金为例,一个人到退休时共工作了35年。其中在事业单位工作30年,就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给付30年应占比例的退休金;在企业工作了5年,就按企业的标准给付这5年应占比例的退休金。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人们才不至于一职定终生,才能增加就业的选择面。

电动车改“禁”为“限”

新快报讯 (张薇 通讯员 民进宣)民进广东省委昨日另有提案建议,撤销广州(含从化、增城)一律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改“禁”为“限”。

提案指出,即使将来地铁和公共交通比较发达了,电动自行车仍可在方便居民短途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一,它可成为居民社区生活以及附近区域短距离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二,它可成为居民利用地铁和公共交通出行的衔接交通工具,因为地铁和公共交通的站点终究与居民的家有一定的距离。一辆电动自行车售价在1200元至3000元之间,充电一次仅需用电0.5度,花费不到0.35元,就可行驶四五十公里,维护费用低,使用成本显然比汽车低得多,特别适合中低收入者的需求。可见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是有其合适的使用范围和存在的必要的。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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