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建议启动电动车立法 登记上牌管理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2009/2/19   浏览3448次   

新华网海南频道2月19日电(张美静)目前,越来越多的电动车穿梭在海南省海口市城区的大街小巷上,它给人们带来环保便利的同时,也因为种种不规范驾驶行为的存在,给城市交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18日下午,海口交警在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调研座谈会提出电动车立法管理的建议。

目前,海南省的电动自行车已有20多万辆,其中海口市就有16万辆,而且数量还在持续增长。自海口市禁止摩托车入户以后,许多经营摩托车的商家投入到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上,生意火爆。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将电动车定义为非机动车。但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从造型还是从性能上看,都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大相径庭,时速达到了30公里,自重也早已超过20公斤。这种车行驶过程中基本没有声息,常常从行人身后突然窜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据统计,2007年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2008年增至13人,增加6.5倍,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数13.5%。由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迟迟没有出台,使用和销售方面无序,大批电动自行车涌入路面,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交通违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比较突出。因此,当务之急,务必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解决好交通出行的“民生”问题。

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会上建议海口市政府协调省政府启动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尽快出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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