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选购电动车,要留心电池电容量

来源:常州晚报      2009/3/13   浏览14169次   

南京市民龙先生在当地买了辆常州产的电动车,去年9月开始,车子所能行驶的路程明显比同类型车子要短得多,但因南京经销商撤场,龙先生找不着维修点,随后向常州市新北消协投诉。日前,龙先生的电动车最终得到了修理。

据了解,新北消协去年共接到此类电动车投诉16起。主要问题集中在电动车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经销商没有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直接造成了无处维修的售后难题;其次是蓄电池充电后行驶公里数达不到说明书上的标准。新北消协昨天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注意以下三方面:

首先关注电池的电容量和电压等指标。电池是电动车最主要的动力源,电池是电压与容量的组合,不同的组合,电容量、功率、行驶距离以致在价格上都相差2到3倍。所以在购买时,要搞清楚所买电动车电池到底是多少伏、多少安培。正常情况下,电动车电池48伏20安的比36伏10安的充满电后一次性行驶的路程要长,一般来说,电池的电容量、功率越大,价格相应的要高。

其次要问清楚电动车的保修期与具体保修内容。商家一般都承诺电瓶保修一年,但商家所说的保“一年”是分时段计的:一般指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更换新电瓶,六个月到一年更换旧的维护电瓶,延续使用到一年后发生问题商家概不负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电瓶车的时候要和商家协商好电瓶具体保修时段和相应的内容,并在保修卡上注明,以免产生消费纠纷。

最后要选择品牌、服务和口碑。品牌、服务和口碑是电动车最好的宣传方式。消费者选购时不仅要选质量好的电瓶车,同时也要比服务比品牌,注意了解该产品是否在本地区拥有售后服务点,在服务质量、信誉方面的口碑如何,以便今后电动车出现故障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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