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召开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整治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张建庭表示,今年杭州将继续加大对环保及交通的整治力度。
会上透露几个重要信息:4月1日起,杭州市将对外地牌照电动车实行限行;6月1日起,杭州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将扩大,有关部门将以财政补贴的形式,鼓励相关车主和单位提前淘汰高污染车辆;6月底,三墩“恶臭污染源”也将被搬迁。
主动提前淘汰高污染车辆有补贴
自今年2月22日起,外地机动车转入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Ⅲ”标准,经环保部门审核才能由交警部门办理转入手续。
目前,杭州仍有6.42万辆高污染机动车辆。为鼓励前报废或转让高污染机动车,杭州市政府将对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市区高污染机动车的车主,进行适当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见附表)。
国家命令淘汰的车辆被依法淘汰,将不获补助。在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也没有补助。
高污染车辆越来越难行
在此前已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扩大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
每日6时至24时,中河高架、上塘高架道路(南起中兴立交,北至南庄兜匝道,含各立交)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2009年6月1日起,每日6时至24时,在市区之江路、钱江一桥、江南大道以北,钱江三桥、清江路、钱江路、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留和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含上述道路)时段性限制高污染车辆(含非本市牌照车辆)通行。
从2010年1月1日起,杭州还将继续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以杭州市绕城公路(不含)为界,绕城公路范围以内道路,每天6时至24时限制所有高污染车辆通行。
外地电动自行车也将限行
4月1日起,杭州市交警部门还对外地电动车进行了限行措施。
在之江路、清江路以北,钱江路、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天目山路、留和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将禁止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通行。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含市属五县(市)车辆(萧山、余杭区不在受限之列)。
对驶入限行区域的外地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墩“恶臭污染源”将停产搬迁
亲亲家园、铭雅苑、蓝韵天城、都市水乡、天阳美林湾、金厦公寓……半夜,住户接连不断被“毒气”熏醒,投诉不断,有说是烧塑料味的、有说是臭鸡蛋味的,但究竟是什么味道,这些三墩区块的住户并不知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臭味与附近的企业单位有关。
去年8月,三墩“恶臭污染”问题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此次大气污染整治会议上,也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会上,一名负责人表示,年前有关部门已经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而大型企业也将在今年6月底之前进入搬迁程序。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6月底一定会停止生产,然后再进行转移和搬迁,企业想先盖好厂方再停止生产和搬迁的,绝对不允许。”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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