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各种交通工具应享有平等通行权

来源:新闻晚报      2006/7/28   浏览4555次   

“此前以考虑机动车为主的交通政策,在某种意义上是牺牲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来实现机动车辆的畅通。”在今天早上召开的“路与行的和谐———2006年道路规划与交通论坛”上,来自同济大学的陈小鸿教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道路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在规划设计等方面尤其要体现公平性,各种交通工具应享有平等的“道路通行权”。

长久以来,市政道路及交通规划大多以发展快速交通为优先,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未受到足够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在最近的20年时间里,慢行交通占居民整个出行的比例在1986年为72.6%,到2004年该数字仍达到59.8%的较高水平。陈小鸿教授就此指出,城市快速路的功能定位亟须重新认识,尤其是慢行系统在道路交通所占比重的变化,更应当为人所关注。

“当前部分大城市的慢行交通结构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 电动自行车和助动车已占自行车出行总量的40%。”

陈小鸿教授提醒道,“慢行交通出行需求居高不下,却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社会公平的理念要求交通系统资源重新合理分配。”

陈小鸿教授还指出, 公共交通的结构不能“模糊”。在其看来,未来轨道交通并不能解决所有居民出行的交通需求。所提倡的“公交优先”不仅仅是轨道交通建设优先,而应积极推行“地铁、地面公交并重”的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巩固和发展地面公交仍是上海交通建设的主要任务,要特别加强公交专用道、公交枢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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