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环内摩托车将禁行 不包括电动自行车

来源:时代商报       2009/3/26   浏览12660次   

时间从4月1日起,车种主要是指“烧油的”,不包括电动自行车

一些商家已开始打折处理摩托车。 记者 刘配成 摄

商报讯(记者 常成钢 实习生 杜彤彤)从4月1日开始,沈阳市三环内的街路上,将再也看不到有人骑着摩托车飞驰而过,因为4月1日起,摩托车将禁止在三环以内所有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通行。”昨日,在沈阳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向社会公布:从即日起,沈阳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正式启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其间透露了摩托车禁行的消息,张广善表示:“届时,对于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违法行为,将一律从严查处。”

电动自行车不在禁行之列

记者在此次整治活动方案中注意到,在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管理内容中,明确提出加强对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的管理。依照相关法规,从4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在三环以内所有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通行,对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同时将强化对残疾人机动三轮摩托车违反“三限”通行规定、闯红灯、逆行、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对于禁行摩托车的种类,张广善解释说,从通俗的角度来讲,在禁行范围内的摩托车主要是指“烧油的”,其中包括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则不在禁行之列。而残疾人机动三轮摩托车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多次违法驾驶将禁驾

“此次整治将突出一个严字。”张广善表示,从即日开始,公安部门对大型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事故高发的重点车种,将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库;违法驾驶人被记录到黑名单库相应次数后,就将被取消驾驶资格。对军警、政府机关车辆等特权车辆一视同仁,违法必查;并将把查处结果抄报至相关主管部门。公安内部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行为,除正常处罚外,还将根据公安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拒不出示驾驶证将被拘留

在执法保障上,张广善介绍,对查处酒后驾驶过程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谩骂攻击、拒不配合抽血的,将依法使用约束带、警绳约束违法驾驶人,强制抽取血液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对酒后行为失控的驾驶人,将使用约束带或警绳约束至酒醒。对拒不下车、拒不出示相关证件、拒不配合检验、查处过程中弃车逃跑、辱骂民警、使用侮辱性语言或动作侮辱民警、推搡撕扯民警、威胁恐吓民警、无理取闹、煽动闹事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将依据治安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伤害、撞击、拖拽民警等暴力抗法行为,对当事人一律依据刑法予以刑事拘留,并依法处理。

严重违法者将进班学习3天

“今年,我们还计划推出一项交通安全教育新措施,即对发生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完成事故处理或处罚结束前要接受为期3天的学习和实践,以达到深刻的教育目的。”张广善介绍,以往违法行为人和发生事故的驾驶人在受到处罚后,往往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对其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只是对其进行处罚,结果可能导致违法行为屡犯不止。此项措施除帮助交通违法的行为人找到其事故发生的根源外,主要让其进一步深入熟知交通法规,以此来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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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得彻底断了这个念头了,以前总是偷偷摸摸地‘拉脚’,现在得重新给自己找个活儿干了。”昨日,家住南塔鞋城附近、骑摩托车“拉脚”的郑金福得知从今年4月1日起三环路以内禁行摩托车后,感慨地说:“看来这次公安部门是动真格的了。”

因三环路以内禁行摩托车而受到影响的不仅是骑行者,还有摩托车修理部。当沈河区万寿寺街附近的某摩托车修理部的负责人听说这一消息后马上表示:“看来我们这回真要彻底转行了。”

位于长青桥附近的东北摩托车城内显得冷清异常。得知从4月1日开始沈阳市三环路以内将禁止摩托车通行时,店主说:“这都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他告诉记者,早在三四年前摩托车的销售就走了下坡路,“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家都知道骑这东西很危险,加上很多路面还禁行,谁还愿意买啊?”而且,因为市场本就不景气,摩托车的价位也是一降再降,“我们现在主要的市场在农村,这和规定并不冲突。”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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