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脚蹬和链条,车速超过标准60%……在被监测的21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中,合格的只有12个批次,不合格的9个批次,不合格率高达42.9%,合格率不足六成。市工商局近期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了集中检查,并进行了质量监测,昨天公布的结果令人担忧。
据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存在着产品功能、整车重量、最高车速和把立管静负荷等多项指标不合格。在不合格的9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中,产品功能全都不符合要求,在设计时就没有考虑脚蹬、链轮曲柄、链条和飞轮组成的人力驱动系统,完全丧失了自行车功能,而商品整车重量也存在超标现象,容易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加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如:由上海燕兵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经销的、标注为上海方敏五金制品公司生产的“鹿贝尔”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为73.4千克,远远超过应不大于40千克的国家标准规定。
工商部门已要求经销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商品的销售,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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