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登记管理 海口众商家有喜有忧

来源:海口晚报网      2009/4/7   浏览4617次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近日的一则消息牵动了海口众多电动自行车商家的心。目前海口市面“95%以上”电动自行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何时并且如何给这些标准外的电动自行车定性,自然而然为电动自行车商家所期盼和关心。
吃了一颗定心丸

上月底,姜斯宪副省长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示,将加大对海口市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非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同时,《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已列入立法计划。

昨天,记者走访了东湖附近一片电动车商家集中地,这一消息已经引起了众多电动车商家的关注。“总算有个态度,这是好事啊。”文明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店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三友车行门市经理林宏刚也认为,只要立法就是好事,以后买卖都会透明,这让大家吃了颗定心丸。之前由于我省对电动车是否允许上路,一直态度模糊,既没说允许上路,又没说不让跑,无论是商家进货,还是市民购车都“悬着一颗心”。

九成多不合要求

尽管有这一利好消息,但仍有不少商家高兴不起来:由于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这部分车该咋办?《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划归为非机动车,同时给出四个标准:1、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2、重量不超过40公斤;3、要配备脚踏;4、轮胎宽度不超过54毫米。在走访中,商家们都表示,真正符合要求的极少。“要真的按标准去查,可以说海口基本上没有符合要求的”。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是,目前路面上95%以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标准。

据了解,重量和速度是两个超标主要原因。“一个电池都30-40斤,整车不超过80斤?单车啊?”商家反映,光第二项对重量的规定就把大多数电动车排除在外。东湖路一家大型店面老板祝先生说,顾客更喜欢速度快一点的,像摩托车那样,能带人的。“我们以前也都进过小车(符合标准的),但销量很差,连大车一半都跟不上。”

市场空间仍巨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纷纷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各类电动车的销售店、维修点也如同雨后春笋,在市区大街小巷遍地开花。在电动车店集中的东湖一带,2003年电动自行车刚兴起时,只有4-5家,但现在已经有不下20家了。

“这些年每年增长30%-40%吧”,业内人士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市场还远未饱和。尤其是海口城区摩托车的逐渐退出,这几年内,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增长空间依然很大。希望政府能尽快出台措施。采访中,很多商家都发出了这样的呼声。


■延伸阅读

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什么区别?对于在用或有意使用电动车一族来说,会有什么影响呢?就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周汝本。

周科长介绍,首先应该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车。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明确允许上路。市面上出现的不能满足标准的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作为明确规定,而是由各省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目前全国60%以上的省市都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允许的主要是在江浙一带。

周科长认为,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主要就是未来立法时如何对不符合标准的定性问题。如果定性为机动车,这部分则必须取得驾照、车辆上牌并年审;若定性为非机动车,就不要求这些,只需要驾驶者满12岁就行。此外,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违法处罚程度也不一样:非机动车违规罚款不超过20元,机动车违规(如无证驾驶)则可以予以1500元罚款和15天拘留。目前,交警部门查处不符合标准电动车主要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并教育。周科长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最好买符合国家标准的。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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