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摩令”搅热电动车市场

来源:三晋都市报      2009/4/21   浏览4091次   

“限摩令”即将出台,带动了省城电动自行车的火爆销售。4月20日,记者在多个电动车市场采访发现,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车不少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20公里的规范指标,给骑乘者和城市交通秩序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记者在解放路解放大楼附近的一电动车销售市场看到,各种品牌的电动车五颜六色,选购者络绎不绝。太原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前阶段人们吵吵5月份就要实施‘限摩令’,我那辆旧摩托车肯定得淘汰,我就想买辆电动车也挺方便的,可骑惯摩托车了,小功率的电动车不舒服,我就买了辆大个的。”记者在他购买的电动车说明书中看到,该电动车的整车重量达到45公斤。旁边一女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不少男性消费者喜欢大功率的电动车,感觉骑起来比较舒服。

除了厂家生产超标车之外,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往往要求销售人员去掉限速装置,这种情况在河西的中奥电动车市场很普遍。一销售人员介绍,对此,他们只能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操作,否则可能影响销售量。正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的李先生这样认为,虽然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出于对消费者安全的保护,但是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确实太慢了。

说起电动自行车自重和速度超标问题,一位驻晋生产厂家人员称,电动车国家技术标准是在1999年制定的,已不适应当前路况,应当作出一些修改。而记者从太原市交管部门获得的信息表明,由电动车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势头,他们已着手调研,寻求应对措施。一工作人员表示,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属于电瓶车范畴,按规定电瓶车属于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目前南宁等城市已明令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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