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偷电动车 专卖店老板销赃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9/5/7   浏览5829次   

被告人薛某和好友张某(另案处理)过去都有吸毒恶习,后又干起偷车勾当,近日被红桥警方和群众合力擒获。昨日上午,红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故伎重施被抓获

去年12月8日17时许,公安红桥分局大胡同派出所接群众报案,其界内一存车楼的电动车被盗。民警现场调查并通过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张某。经分析,窃贼可能故伎重施,随即与存车楼工作人员联合布控。

14日,薛某和张某预谋后,先来到大胡同利民里用断线钳子剪锁偷了辆自行车,后推着该车重返存车楼,假装来存车,从而换取存车牌,后在车棚里盯准一辆电动车。本想剪断原来的车锁,再挂上自带的另一把“掩护锁”,但因工作人员看得紧,“调包计”未能得逞,遂仓皇而逃。2人不甘心,16日再来准备以同样手段偷电动车时,被工作人员抓获后扭送警方,后从其身上缴获断线钳子、T形锥、各种钥匙等盗车工具,还有几把为了防止出存车楼时工作人员起疑心而预备的U形锁。

明知赃物还收购

经查,2人多次到河北区真理道某电动车专卖店销赃,通常价值一两千元的车辆只卖五六百元,而店老板栗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后卖给过往顾客。17日栗某被警方抓获。另查,同年12月13日16时许,薛某窜至河东区秋实园居民楼下,以勺把儿撬锁的手段偷车后买给栗某。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追究2人的刑事责任。薛某曾因吸毒被劳教,后犯盗窃罪领刑,被告人栗某曾犯流氓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两度入狱,2人涉案价值分别为2千余元和5千余元,当庭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并愿意认罪,法院将综合考虑量刑情节,择日宣判。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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