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电动自行车 想说爱你有多难

来源:浙中新报      2009/5/22   浏览4541次   

电动自行车凭借其实惠、方便等优势,如今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日益上升,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使车主感到不安,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在各类交通事故中也较为突出。

车主:

电动自行车容易丢

从外地来金华务工的陈小姐前段时间花20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平时不忘加锁,可不到一个月就丢了。“我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即使报案受理了也很难追查,只能自认倒霉了。”陈小姐说。

自行车失窃是见怪不怪的事,如今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的失窃率有取代自行车之势。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价格比自行车高,且两者的防盗功能没有根本差别,加上现在不少电动自行车是“黑户”,失窃后难以追查。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多因不符合标准而不在上牌车辆目录内,所以不能上牌。


市场:

有多少电动自行车合格

根据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地方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快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50公斤;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不大于15米;刹车线直径不小于0.18厘米(直径越大,说明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越大,制动性能就好)。另外,外观要像电动自行车,还要有脚踏助力装置。除本省企业外,外地企业产品进入浙江销售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在金华市区八一南街及义乌城区义东路上,聚集着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近日记者走访这些经销店发现,符合地方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少之又少。记者就这些外观看似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的问题向经销商咨询,他们的答复是:“这些都是‘三超’(超速、超重、超功率)车,怎么能上牌?”还有经销商反问:“助动车都不用上牌,电动自行车还需要上牌吗?”

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除极少数轻便车符合标准外,大部分是“三超”车。“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的总质量大都在50公斤以上,有的还超过70公斤,速度就更不用说了。”义乌城区一位经销电动自行车的业主说,车子的速度上去后,如不增加重量,不仅车身不牢固,而且行车不稳定,影响安全。

昨天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共分几大类,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纳入国家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上牌,一些经销商说不用上牌的主要原因是这些车不在目录之内而上不了牌。

据该中队一位姓龚的工作人员介绍,车辆只分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两类。根据相关规定,超过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就属机动车,驾驶人要持有相关驾照才能行驶。

“生产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却将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一位姓徐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说,既然企业能生产和销售车辆,就应该能上牌,否则相关部门就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汽车驾驶员:

最怕电动自行车

有着小巧、灵活、快捷的特点,加上没有违章处罚、扣分等举措,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较“自由”的交通工具之一,这让机动车驾驶员很头痛。“在市区开车最怕随时闯进视线的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规则对他们似乎起不了作用。”义乌城区的陈先生说。

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前要经过交通法规及驾驶技术等相关培训,合格后才能拿到驾驶证,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却不需要类似培训。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走人行道。可实际上在机动车道上经常能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其结果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几乎每月都有,今年曾有一个月,全市发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都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因此,在目前国家针对电动自动车的管理政策还不规范、部分生产企业有法不依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别把电动自行车当摩托车用,虽然一些电动自行车车速不亚于摩托车,但毕竟控制速度的装置不如摩托车。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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