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万辆轻便摩托六成“大排小标”

来源:东方早报      2006/8/9   浏览13453次   

按规定,目前在上海,只有轻便摩托车可以在郊区办理牌照。按照上海市摩托车协会的说法,排量在50cc以下的轻便摩托车(咨询交警得到的答案,轻摩是指排量在50cc~90cc的摩托车)允许上蓝牌。但是,很多市民反映,一些悬挂蓝牌的摩托车并不是排量在50cc以下的轻便摩托车。为什么会出现摩托车“大排小标”的现象呢?

据上海调查,摩托车“大排小标”缘于一些摩托车生产厂家和摩托车销售商为占领和扩大市场,既要迎合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又要谋取更大的利润,便采用大排量的摩托车标着轻便摩托车的型号“突破”政策限制,由此引发了上海特有的“超排量车”现象。据上海摩托车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上海注册登记的轻便摩托车100多万辆,60%以上是“大排小标”。

超排量车销售屡禁不止

其实,从2002年末原国家经贸委在上海召开整治“超排量车”会议开始,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已经开始对郊区的“超排量车”进行整顿。

据上海摩托车协会介绍,从前年开始,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会同各区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在各区召开“诚信经营”签约会议,郊区95%以上摩托车销售商承诺诚信经营,不销售“超排量车”。但时至今日,销售“超排量车”的现象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称,上海市场上真正坚持生产“50cc”的企业只有一家。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联系了浙江凌田摩托车有限公司,其服务热线称,为了满足上海客户的需求,同时也为了遵守上海的相关规定,就采取“大排小标”的方法。语气非常警觉,还是不是摩监所的。像这样的企业不在少数。

大排小标易引发交通事故

而摩托车“大排小标”的危害,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执勤交警处了解到:首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二,排量在50cc以下的摩托可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大排小标”摩托车的实际排量远远超过50cc,车辆的速度必然比一般的非机动车快,这样不仅影响非机动车道的行车秩序,而且一旦刮到其他的非机动车,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执勤交警还称:“如果我们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有改装过或者排量与牌照不符合的车辆,我们就会当场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