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天找回电动车 失主写信感谢警方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9/5/27   浏览3407次   

一辆刚买不久的电动车被小偷给偷走了,这事,谁遇上了谁都心疼。然而,老曹做梦都没想到,他的爱车竟然在失窃了102天之后奇迹般地找回来了。于是,他给桐乡市公安局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警方从“破小案”入手,切切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老曹是桐乡市纪委的一位退休干部。今年1月29日大年初四这天,已过花甲之年的老曹骑着新买的“星月神”电动车去环北新村看望自己的母亲。等吃过晚饭下楼一看,电动车已不翼而飞,路边丢着一把被剪断了的链条锁。他当时想到了报案,但转念一想,这样的小偷小盗案件很难查得到。于是,老曹自认倒霉,“春节这几天都不愉快了。”

转眼3个月过去了,4月下旬的一天,老曹碰到了一名他以前熟识的民警,民警说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老曹问:“如果我现在补报案件,能否将车找回来?”民警分析,那个小偷春节期间偷车估计是单个作案,车到手后他急于换成现钱,很可能就近销赃。根据民警的建议,老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走进了梧桐派出所。

当班民警沈丽萍热情接待了老曹,并让老曹留下购车发票和联系电话。然后,沈丽萍打开电脑,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收集的“桐乡市公安局电动车信息系统”中仔细查找。有门,一辆乳白色“星月神”电动车果然记录在案,而且一查发动机号码正是老曹的车。然而,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却不是他的名字,这辆车目前是一外来务工人员在使用。沈丽萍立即联系管片民警,在此后的一个多星期里,管片民警经多方查找最终找到了这名外来务工人员。他承认是自己贪图便宜,在3月份买了这辆没有发票的二手车。

5月11日下午,老曹接到了沈丽萍的电话。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老曹终于又骑上了自己“久违”的爱车。老曹掐指一算,爱车失而复得整整102天!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