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出问题经销商拒换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2009/6/12   浏览4508次   

徐州市民许先生买一辆某品牌电动车,用不到一年电池出问题,要求经销商更换时,经销商表示该品牌电动车的电池只保10个月,许先生的电动车已超过期限。

许先生说,他是去年6月15日以2350元买的该品牌电动车,今年5月中旬,该车电池开始出现功率达不到使用要求的问题,充电时间短、里程无法达到说明书上的规定。

5月29日他找到经销商要求更换新电池。但经销商表示,该厂家说明书写明,电池只保10个月,因此拒绝更换。

泉山区消协认为,2004年10月21日,徐州工商、质监、市消协三部门联合下发了《电动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电池保修期为1年。根据该消协调查,该品牌电动车厂家为了追求功率,而增加电池数量,并相应降低电池保修期限,这和我市的规定是相抵触的,因此消协认为经销商该品牌电动车厂家应当为消费者许先生免费更换新电池。

昨日上午,记者从泉山区消协获悉,经销商已经为许先生免费更换了电池。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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