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虽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也不少

来源:中国柯桥网       2009/6/15   浏览4578次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因其驾驶简单、行动灵活、使用费用低廉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与日俱增,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由于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漠视交通法规,与机动车争抢车道、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这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经济、精神方面的巨大创伤。据统计,仅今年前5个月我县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上报交通事故51起,事故造成11人死亡,占全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4.45%,与去年同比事故数上升62.74%,死亡人数上升7.85%。

5月31日早上5时10分许,现年38岁的宋女士驾驶电动车途经平水大道与工商路叉口地方时,与一辆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宋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24日上午10时40分许,现年58岁的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绍兴市区建材仓库运载自来水管到柯桥某建筑工地,他在沿钱陶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湖中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瓶三轮车侧翻,沈某不幸身亡……

电动车缘何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呢?对此交警部门就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发现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由于电动车生产环节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一些电动车的实际行驶速度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刹车等制动件与速度不均衡,在发生突发情况需急刹车时,不能即时刹车或刹车失效;二是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防范意识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与机动车抢道行驶,以致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处于劣势和受害者的地位;三是电动车驾驶资格准入门槛低,买车后即可“上岗”,因为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些人的驾驶技能还停留在自行车的水平,对路面情况把握不准、估计不足,遇到紧急情况容易惊慌失措;四是违法载人载物、车速过快导致制动性能减弱,车辆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难以控制,特别是在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骑车上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通行规定,自觉抵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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