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某电动车企业老总说的,“这真是个充满争吵的行业,不但和行业外的人吵,还要和行业内的人吵”。
1999年,正值电动自行车行业起步初期,国家为了规范行业和产品管理,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最重要的规定是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电机功率不大于240瓦。但是标准制定后的10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无数新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使得今日的电动自行车与曾经的电动自行车有了翻天覆地的进步。应该说这是一个行业发展和进步的突出表现,也是一个产业不断良性发展的必然结果。
然而,标准依然是十年前的标准,用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十年后的发展,显然是不合理的。就像一个小孩小时候妈妈给他取名叫“狗蛋”,听起来格外亲切,但狗蛋有一天长大了,上学了,恋爱结婚了,如果还是叫狗蛋,那往日的亲切只会变成今天的笑柄。或许这样的比喻很不恰当,但是十年之中,对标准的非议却从没有停止。
一个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标准和各地对电动车产业完全不同的态度,于是就造就了电动车这个新兴产物在很多地方的发展呈现了截然不同的尴尬局面。广州、海口等个别大中城市对电动车的态度是全面禁止上路,还有一部分城市则是有条件的限制上路,然而有很多地区的政策则相对宽松。禁电限电的城市,有一条几乎相同的理由就是:电动车“超标”,给交通管理带来压力,大量的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这里所说的“超标”电动车,自然是超过了1999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无非是超重,超速了。我们都知道对于汽车等机动车的管理中有关于超重、超速甚至争抢车道、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都是扣分、罚款处理,严重的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是没有听说要把汽车禁止之类的管理方法。为何到了电动车这里,就可以一口气地把它给禁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定。所以很多地区呈现的管理方法也就各不相同。其实说到底,电动车的管理,并非生产的源头问题,而问题始终出在缺乏“管”:没有与时俱进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放宽,对上路限制的“残疾”的管理方法;对平民消费者的不重视等等。这些原因导致了电动车整个产业十多年来始终在争论中徘徊,“名不正言不顺”,使电动车成了没爹妈的孩子,始终在困境中成长,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欧派电动车,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之一,始终在努力争取电动车的上路权,我们期待着新的国标尽早出台,同时我们也待着这个新兴的行业能够给更多的平民百姓带来和谐与方便。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