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整治将施行新举措 禁向非法营运者租房

来源:西安晚报      2009/7/13   浏览5702次   

“对于不听劝诫坚持从事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要责令出租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通知其7月底前限期搬离。今后将禁止房屋出租户向非法营运者出租房屋。”日前,西安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进行了部署。

据悉,我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一个多月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和路面整治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近期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区宣传站及街面整治情况暗访时发现,杨家村口、黄雁村十字、五路口十字、太华路十字、城北客运站门前、堡子村盘道、光华路十字、曲江新区亮宝楼门前等处没有按要求设置交通整治宣传站点,而在陕师大门前、科创路十字、文艺南路、开元商城周边、北郊龙首商业街等路段还存在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现象,有些甚至还存在扎堆候客现象。

针对各区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强化措施,要求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在主要路段、主要时段针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查扣;各区要深入摸排,摸清底数,耐心细致地做好非法营运车辆的劝导和消化工作。

部署时还特别提到,针对辖区暂住人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要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督促其主动放弃非法营运;对于不听劝诫坚持从事非法营运的,要责令出租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通知其7月底前限期搬离。今后将禁止房屋出租户向非法营运者出租房屋。各相关部门目前已着手就此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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