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滞后“拖住”电动车车轮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06/8/16   浏览12234次   

时报8月15日讯(记者 李绍庆)在电动自行车行业,有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超标”电动车很受消费者欢迎。为何会出现这种怪事呢?原因是电动车的标准滞后了。这已束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正常发展。

据济南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刘先生称,现在市场上受消费者欢迎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是“超标”车,老老实实按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几乎没人问津。刘先生告诉记者,电动车的国家标准滞后了,比如现行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是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宽度不超过220毫米,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如果消费者觉得20公里的时速太低了,要求要达到25公里怎么办?有的生产者就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据悉,目前市场上的畅销电动自行车相当一部分超过了标准,属于“超标”产品。

由于很多生产者的技术实力不行,“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消费者构成了很多隐患。市质监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自行车市场存在问题比较多,品牌良莠不齐,价格差别很大。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质监部门曾对我市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品牌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均存在“车速超标”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要求电动自行车速度要达到一定要求,否则就不买。因此,一些生产商明知车速超标会导致车辆不合格,但为迎合消费者就生产超速车。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是经过严格测定的,如果擅自改变车速,会增加车辆的不安全性。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于1999年,随着电动自行车业的飞速发展,标准中的许多规定已经滞后。标准的滞后导致轻型电动车产品技术上归类不清,其他类型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的轻型电动车也无法获得上路权。因此有关专家建议,应另外制订独立的标准体系,让受到老百姓欢迎的“超标”电动车尽快有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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