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频发为哪般

来源:太原晚报   张晋峰   2009/7/17   浏览3800次   

轻便、快捷、污染少、价格低,电动车拥有诸多优点,已日益成为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太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150起,造成7人死亡、179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均翻了一番。就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三大原因

交警部门的专家分析,"电动车事故"飙升主要有三大原因。

首先是电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虽然电动车不需要注册登记,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根据各方面数据综合估计,太原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0万辆,比机动车保有量只多不少。

其次,电动车"摩托化"程度越来越高。虽然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其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机动性能"已经与摩托车相差无几。

最后,电动车的"属性"容易使群众忽略其危险性。由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骑乘者潜意识里会认为自己骑的是自行车,不必过于操心。殊不知,电动车速度快、声音小,更容易在行驶中被机动车"侵犯",或"侵犯"行人和普通自行车。

普遍超标

交警的分析表明,电动车事故增多主要是因其"超标",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1999年10月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电动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能力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车重应不大于40公斤……一系列技术规范确保了电动车的"非机动性"。

然而,记者走访太原电动车市场发现,摆放的样品一半以上是"摩托化"的电动车,标注的最高时速都在40公里以上,个别 "电动摩托"标注的最高时速竟然达60公里。至于整车重量,很多电动车一看就远远大于40公斤。

一家电动车商铺的老板透露,厂家为了规避超标"风险",一般都会在电动车出厂时安装 "限速线",但该装置很容易拆除,而且绝大多数顾客都有此要求,而拆除后时速就会从20公里飙升到40公里、60公里。另一家店主则表示,国家规定电动车的输出功率是240瓦,但厂家设计功率就是400瓦到600瓦,限速线和脚蹬子只不过是装装样子。

管理空白

专家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应进行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级政府根据各地实际规定。

目前,包括电动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哪些应该登记,尚未有明确规定,对于"超标"电动车也没有明确的管理界定。实践中,对违法行驶的电动车,交警只能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处罚,而且还很难到位,缺乏约束力和威慑力,这就令交警对电动车的管理处在非常尴尬的状态。

对电动车如何管理,各地一直都在探索,有些地方曾经立法予以禁止,但引发很大的争议。可见电动车作为群众认可的交通工具,"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是行不通的。

如何有效管理,控制电动车事故的发生呢?业内人士建议,对于电动车尤其是"超标"电动车,最重要的是予以规范。比如可强制安装"限速线"、实行登记制度,对驾驶人进行培训等等。这些既需要有相关法规作支撑,也需要有关部门协作完成,尚需有一个过程。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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