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50多家电动车经销商联合盖章签名希望跟政府沟通,延长过渡期。
7月30日,《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此前有听证会,但民间反弹之强烈,似已超出主管部门想象。
“电动车禁了,近20万辆电动车何去何从?惠州交通该如何管理?政府能否放宽过渡期?硬性标准是否能调整?”10日晚,南方都市报惠州民间智库论坛活动举行。10位专家、学者、商家、市民代表就此展开热烈讨论。智库专家指出,虽然在禁行电动车问题上,现在民间反响很大,但民间的声音没有有效组织起来,因而很难与政府形成有效协商和对话。专家呼吁,相关行业协会要抓紧培育和发展,以增强与政府对话能力。
虽然不满通告立足理性思考
“通告出台,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论坛还未开始,就有代表请教法律专家,咨询程序合法性问题。本报民间智库成员、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杨择郡说,我们可将政府的通告,视为《物权法》颁布后,政府为维护公共利益依据法律规定实施的“征收”。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杨择郡引用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名言,表明公权与私权的明确界限。他强调,政府的征收行为应有严格的程序。他认为,该通告的出台,政府是依据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的,并且也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的。“为何要拿1999年的国标来限制目前电动车的发展?”杨择郡说,“在国家没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出台之前,政府只能依据10年前的国标制定法规;如果政府不依据这个标准出台通告,那政府行为就是滥用权力。”
讨论中,多位代表特别是经销商代表对《通告》表达了质疑和不满,认为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都受到了侵害。“不过,目前厂家、商家的思考都比较理性,这也说明公民素质的提高。”杨择郡表示,“如果目前生产、经营企业选择向政府叫板,这将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
筹备行业协会增强对话能力
“目前电动车行业协会太软弱。”非常关注行业协会组织的杨择郡表示,珠三角的行业协会要加紧培育和发展,通过行业协会和民间协会的发展,从而制约政府权力的泛滥,促进公民社会成熟。
事实上,惠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尚未成立,此次通告出台,被业内人士视为行业协会整合的时机。麦科特电动车负责人魏国高说,大家以前都是各自低头赚钱,不会理会其他车行的事情,就是在听证会召开前,大家也没有太多交流。
深圳台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听证会召开时,厂家、商家的声音未能及时表达,就是因为商家之间未能组织起来。
专家呼吁,相关行业协会要抓紧培育和发展。据了解,目前全市50多家电动车厂商正筹备成立行业协会,然后通过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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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是否合理,能否有更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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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否最优 需要数据支持
胜利王电动车行总经理程胜利:禁止电动车上路牵涉到20多万人。这20万人其中一部分是外来工,一部分是上班人员。大家对电动车喜爱,无外乎出于以下几种原因。第一,电动车价格不贵,电动车的价格一般在1000元—2000元。上班族只需花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工资,就能买一辆作为代步工具。第二,电动车充电成本便宜。基本上一辆电动车一天只需1度电,现在在发达国家都提倡使用。
民间智库成员杨择郡:政府在出台相关措施的时候,是否考虑到社会成本?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家还是老百姓,没有谁的智商比谁的高。大家都是理性的,大家都会计算。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车为惠州的出行、交通、配送带来各种便利。如果一旦禁止,带来的社会成本有没有计算?如果未经计算就草率做出决定难以服众。希望政府能拿出统计的数据,证明这个方案是优中选优。
市民代表陈平:我从一个司机角度来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当年我曾建议助力车一定要禁止,后来政府开了几次听证会却不了了之。现在我的观点截然相反。因为经过几年发展,现在电动车数量发展到几十万,成了很多人赖以生存的交通工具,甚至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绿源电动车经销商钟三月生:电动车相对于其他车辆来说,其实有很多优势,比如电动车刹车系统比摩托车好,因为它有断电功能。最重要的是,电动车环保。现在油价上涨,从市区开小车到小金口要几十块钱的油钱,而骑电动车只需要花5毛钱。一个城市交通工具不能单一化,现在很多人接送小孩都用电动车,幼儿园禁止了校巴,有年纪大的妇女、老人骑着自行车载小孩无法出行,坐公交车又不方便,他们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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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利益受损 谁来为此埋单
胜利王电动车行总经理程胜利:政府要禁止电动车上路,首先涉及到经销商的利益问题。电动车经销商都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合法经营并纳税。现在给出一个月的期限,这么短的时间内,经销商没有卖完的车要送到哪里去?其次,涉及到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购买电动车的人群中,相当一部分从事配送煤气、牛奶等工作,对于他们来说,电动车是最为快捷和方便的交通工具。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到时候这座城市谁送水、谁送菜、怎么送?现在许多客户找到我们说:“如果禁令出来了,我们就要退车。”那我们应该找谁?当时政府同意卖,现在又要禁止,我们也要找政府。
民间智库成员杨择郡:交通出行这个话题比较沉重,涉及到民生问题。判断一个城市生活水平的指标之一,就是看老百姓在路上走得快不快。我一直在讲,各地政府禁止这个禁止那个,是否考虑到不同层次的人有不同需求?这个需求根据每个人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来决定。为什么政府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或者一个短期的政治目的,就可以限制一部分人的出行呢?对于生产厂家来说,政府的行为从结果上来看限制了经营者自由经营的权利。如果说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在设立的时候,是有关部门审批的,那么在有关部门有效职权范围内,其产品应当允许流通。
麦科特经销商代表魏国高:如果真的禁止上路了,老百姓会想不明白。禁令提到“违章上路,电动车扣留,驾驶者拘留”的规定,老百姓会想,我当初买电动车的时候没人说不能买,现在刚买回来的东西就被没收了,还要拘留,从情感上来说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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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需要分析 莫冤枉电动车
民间智库成员徐穗辉:有一个问题想提醒大家。现在大家都已经在默默接受电动车违章率比机动车高的说法。但是,如果20万辆电动车一天有100辆违章,而10万辆汽车一天有200辆违章,谁厉害?要搞清楚一个相对指标。
市民代表陈平:我不认为电动车违章比小车厉害。其实,如果禁止了电动车,对交通来说未尝就是一件好事。电动车平时可以走小道,碰上交通繁忙的时候,大家可以绕着走,不会造成交通堵塞,小车就没那么方便了。如果到时候禁止电动车上路,买小车的人可能就会增多,交通将更加不好控制。
麦科特经销商代表魏国高:电动车是否真的对交通造成了危害?我们希望看到更详细的支持数据。即使在所谓的涉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也需要分清责任,很多事故本来是货车或者小汽车违章撞了电动车,不要用一个“涉电动车”的笼统说法把责任算在电动车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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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禁电动车,禁了之后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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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路 应当保证畅通
民间智库成员徐穗辉:关于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问题,我找不到推翻政府禁令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在我们可以争取的范围内,要求政府要保证非机动车道的畅通无阻,让自行车及合乎标准的电动车能通行。譬如说,交通繁忙路段,可否加设铁栏杆,将两种车道截然分开,以防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过于“亲密无间”;交通非繁忙路段,是否加强管理,做到严禁机动车停靠,以免占用非机动车道,阻塞非机动车的通行。
笔者相信,只要政府能强化并规范城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保证其畅通,让登记后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都有自己的行驶空间,“大路朝天,一人半边,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的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就会成为历史,惠州的交通秩序肯定会有明显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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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令就当必行 政府需要埋单
民间智库成员罗永玲: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谈这个问题。我认为,政府既然出了禁令,那么就要“有令必行”。另一方面,禁令下来后的后遗症和负面影响该怎么办?做个算术题,假设目前超标的助力车和电动车有10万辆要报废的话,建议政府拨款一半赔付。电动车的价格假定在3000元/辆,按照10万辆计算也就1.5亿元,这笔支出政府要埋单。其次,政府要为经销商埋单。这些经销商当时是合法批准的,如果禁止销售,这个也涉及到赔付问题。再次,政府要为生产商埋单。生厂商当时是政府引进的,如果禁令实施,生产商怎么转型或者转移,也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
深圳台铃电动车厂家代表胡东文:赞同和支持政府加强对电动车规范管理,我们坐在这里是探讨解决方案。在加强和规范的过程中,要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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