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频发火灾 充电乱象调查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2009/8/21   浏览4366次   

有些小区干脆对车库充电发“禁令”,有些小区由物业统一拉线。记者还发现,小区停车场所的消防设施不齐全

本报讯19日凌晨,福州晋安区琯尾东新村一停车棚突发大火,棚内三十多辆电动车被烧得只剩骨架(详见本报昨日A8版报道)。据了解,承包者为方便车主充电,私拉电线到车棚,每天电动车都密集充电,“火灾可能是由于充电导致的”。

而早在2006年11月20日,晋安区福州春天小区10座楼架空层停车库,就曾因为电动车充电短路着火,酿成过1死12伤的惨剧。昨日记者调查发现,福州不少小区存在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造成的安全隐患令人堪忧。

金晖新村业主郭女士说,有些业主把车停在自家柴火间,从配电房私牵电线充电,电线暴露在外老化快,容易漏电,而充电时间过长又容易自燃。福新中路永同昌花园小区有业主反映,小区通道上,每天停有上百辆电动车,一遇到下雨,充电的电排插容易漏电。据悉,不少小区,因为业主白天上班,晚上电动车密集“充电”是常事。

“业主不能私自拉线,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充电。”福州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称,要由物业在规定停车位置统一拉线,以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

物业统一拉电线是否就安全?对此,多数物业公司负责人称,由于现在消防要求并没有涉及电动车停车场这一块,所以多数是物业自行施工。走访中,记者发现有的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设施并不齐全,有的干脆没有。

接二连三的电动车着火事件,已引起一些物业公司的警觉。“不允许业主再在车库充电了。”有的物业干脆发出“禁令”。业主质疑这是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福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说,对于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小区,私拉电线属于业主个人行为,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的监管行为针对机关、团体等,不直接针对个人,所以无从监管。

而对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按规定,地下车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区域应做好防火分隔,电动车和自行车也要分开停放。公安派出所负责监查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的消防履行情况,而消防部门会据反馈来的情况责令不合格的小区整改。

有关人士说,不管小区是否有物业,一旦要给电动车充电,都应该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