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厂与整车厂如何建立配套供货关系

来源:中电动车网   邵一心   2009/10/8   浏览7848次   

电池作为电动车零部件中的核心重要部件之一,一直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作为电动车的车载电源,仅铅酸电池在2006年其产量就达到3800万组,近半产量的铅酸电池由生产厂家直供给电动车生产厂家。根据电池产品的产品特点及营销要求,电池厂家如何做好配套角色、完善服务,并与整车厂签好一份供货合同,现作一些探讨,供同行参考。

2005年后,电动车业的电池产销趋于饱和,并渐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任何一个力求做大做强的电池厂都力求首先在一级市场寻求突破,而电池作为电动车核心部件,整车厂往往是慎而又慎,严格之至。

电池企业将产品打入整车厂大致经过以下流程:

产品检测报告(天津、上海、无锡、常州)

产品介绍、性能、特点

生产企业的环评报告、生产许可证

回收承诺报告、有关认证报告

运输安全资质报告

其它认证及其软件(资本)

送检:送往整车企业,供其检测和路程骑行实试(如爬行、淋雨、越沟、高温、低温等。)

上述程序可能会经历一个阶段,如果通过,则会由电池企业报价、签约。

电池企业与整车企业签约供货合同会涉及如下十个方面:

一、保证金。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保证金是供应商对自己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标准所作的经济保障承诺。一般为合同标的量的5%或另行约定。

保证金也有被某些电池厂认为是不公平条款。

二、产品价格(签时价),签时价:即签订合同时的供应价。

铅酸电池是电动车部件中最容易出现价格波动的产品,造成价格波动的原因在于原材料铅的价格波动(详情可查中国电动车网、邵一心200812月报道的《中国铅酸电池协会在上海举行会议》的报道。电池因原料涨价,电池厂可发出调价通知,由整车厂确认后执行,整车厂不予认可,则合同暂缓执行,其电池厂对整车厂的其余承诺(如三包、服务)均不改变。待电池价格随原材料回落才另行商价,其合同仍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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