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沙市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将罚款50元。昨天,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10月1日至10月16日,将采取以教为主,教罚结合的方式,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纠正、劝阻,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发放宣传卡片,并将驾驶人的有关情况登记备案。
长沙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10月17日之后,将开展全面整治,将在城区设立54个整治点,在每天的8点至22点这个时段内,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既包括主干道,也包括街道、社区内的背街小巷和次干道。11月1日以后,视情况逐步转入常态化管理。
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自10月1日起,长沙市将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将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暂扣车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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