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大代表为电动车管理“把脉”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09/10/29   浏览8439次   

海口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昨召开,迅猛增长的电动车及由此带来的交通乱象等问题引发代表热议

  10人大代表为电动车管理“把脉”

  核心提示

  昨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10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就海口市快速增长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因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管理乱象、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10位人大代表对如何加强和规范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 苏钟 文/图

  海口电动车超过18万辆

  目前,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而且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增长迅猛。据海口交警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8万辆,并正以每日约200多辆的速度增长。相对于海口市目前汽车保有量近16万辆而言,电动自行车已占据了城市交通的“半壁江山”。随着海口中心市区全面“禁摩”临近,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速度还有可能加快。无论是在海口中心市区的大街小巷,还是在城郊的农村,随处都可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电动自行车在给市民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同样困扰着广大市民和交通管理部门。

  众代表为电动车管理开“药方”

  “海口应出台地方性法规,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交通管理。”“电动自行车应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立法主导思想是限制电动自行车总量和行驶范围,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可减少电动车数量”……昨日,10位海口市人大代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开出一剂剂“药方”。

  1 代表陈少华

  划定专门车道,强制购买小额第三者保险

  “应做到规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有机结合,以更加科学的方式让城市交通变得更加有序。”陈少华说,由于电动车的特殊性,无论是在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都会对其他机动车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划定专门的电动自行车道。

  陈少华认为,同时还要落实电动车的保险制度,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购买小额的第三者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可参照机动车交强险推出适合电动自行车的小额保险险种。

  2 代表吕良丰

  各职能部门要突出电动车监管的重点

  “城市电动车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立法、宣传、从生产到销售的监管、行驶管理、道路改进等方面。必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吕良丰建议,各个职能部门应突出监管的重点。比如说,质监部门要负责从电动车生产把关,对不符标准的电动车拒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不得销售;工商部门则要保证销售电动车企业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整车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对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户,没收产品,吊销营业执照;交警部门则要向市民进行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等;环保部门则负责电动车废旧池回收、处置的管理和监督。

  3 代表李成

  考试合格取得电动车驾驶资格才能上路

  “海口应出台地方性法规,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依法管理范畴。”李成建议,海口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作法,结合海口实际,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建议,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便利驾驶人使用的情况下,通过海口市的省人大代表,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

  李成认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参加类似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特性参加道路安全知识和道路骑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电动自行车驾驶资格后才能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与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一样都会被记录在案,促使驾驶电动自行车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 代表王东红

  可先制定《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电动车在给群众交通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日益增多,导致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王东红认为,在省人大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法规之前,市政府可先行制定《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要根据海口市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的原则,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上牌、规范行驶等方面做出规定。今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都由交管部门进行登记和上牌发证,并实行年审制度,才能上路行驶。对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要重新登记,经核定达标才能上牌发证上路行驶。

  王东红建议,鉴于目前已经上路的电动车数量较多,在立法后应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给予教育,不予处罚;过渡期满后才依法进行处罚。

  5 代表谢容芳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可减少电动车数量

  “面对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应该禁止入市呢?还是有条件允许入市行驶?”谢容芳认为,尽快立法是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前提和基础。立法的主导思想应该限制电动车的总量和行驶范围。谢容芳建议,海口应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方便。市民出行选择交通工具主要是考虑安全、便捷和舒适等因素。如果公共交通网络非常完善,相信市民一般不会选择被日晒雨淋且安全系数不高的电动车。这样市区电动车的数量将逐渐减少,可缓解电动车带来的系列问题。

  6 代表黄玲玲

  政府部门应在增加警力方面给予重视

  “对电动车的上路问题,海口不能一禁了之,应有条件地允许电动车上路行驶,并规范对电动车的管理。”黄玲玲建议,根据海口的实际情况,除了尽快出台有关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法规,使电动车的管理有法可依。同时,还要增加警力,加大力度,规范电动车的管理。自1996年至今,海口交警支队一直处于警力不足状态,随着海口机动车的数量每年大幅增长,警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海口交警部门常有“分身无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增加海口交警警力方面给予重视。

  7 代表邢建良

  核发电动车牌照,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2010年海口中心城区拟全面‘禁摩’,越来越多的市民会选择电动车。海口应采取多种措施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邢建良建议,首先是“目录管理”。把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品牌和型号列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同时,向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核发《目录证书》。列入目录的电动车,由生产企业或被委托的销售企业每2年提请复核一次;未按时提请复核的,取消列入目录资格。目录管理工作由公安、工商、环保和质监等部门联合进行。其次是“户籍管理”。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逐车建立车辆档案,核发电动车牌照,电动车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使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一样受到交通法规的约束。

  8 代表张慧君

  应向电动车经销商征收环境保护费

  “海口电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在频频引发交通事故的同时,也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张慧君说,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作为电动车动力源的铅酸废旧电池榜上有名。海口每年至少产生10万组铅酸废旧电池。如果这些废旧电池得不到妥善回收、处理,将会严重污染环境。

  张慧君建议,为了避免海口受到电动车废旧电池的污染,对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一律禁止销售。同时要严把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关。要求经销商切实负起回收废电池的责任。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按照经销商的销售车辆数目,先向经销商征收一定的环境保护费,在经销商交回所回收的铅酸废电池后,再相应返还环境保护费。

  9 代表陈海梅

  海口越早规范电动车管理就越主动

  “在越来越拥堵的城市交通状况下,面对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海口如何实现和谐交通?”陈海梅说,从目前的情况看,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非常紧迫、非常必要。首先,市人大要责成政府加快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拿出处理意见。面对海口这么庞大的电动车使用群体,而且使用群体在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越早规范管理就越主动,不能等到问题特别突出、矛盾特别集中的时候再采取措施。在专门的管理规定没有出台之前,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涉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部门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把电动车对城市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10 代表杨光

  明确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今年以来,海口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656起,死亡13人,伤58人。以上数据还不包括尚未立案受理的较轻交通事故。”人大代表杨光说,由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触目惊心。杨光建议,应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明确区分开来,这是海口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电动摩托车相关技术标准接近摩托车,应与摩托车一样进行管理。交警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电动车的速度和重量等是否超标,杜绝非法改装电动车,严格规定入市电动车的行驶路线,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不是一禁了之,也不是放任不管

  海口市政府:将整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专题上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拿出解决方案

  海口市人大:尽快制定出台海口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暂行规定

  本报讯在昨日召开的海口市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上,针对10位人大代表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海口市人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也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记者 苏钟

  海口市人大 海口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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