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立法迫在眉睫

来源:南方报网      2009/11/3   浏览4719次   

快捷省力的电动自行车,眼下已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仅在南京市市区,电动车的保有量已突破82万辆。然而,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却越来越频繁。仅在鼓楼区,交警大队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就有8成以上与电动车有关,并且电动车交通死亡的事故也在不断攀升。(见11月2日《扬子晚报》)

我国的老百姓出行工具迅速升级换代,由自行车大国升格为电动车王国,君不见,如今不论在哪个城市,满城尽是电动车,仅南京市区竟然高达82万辆之巨。面对滚滚电动车车流,交警显得非常无奈,别看电动车很轻便,但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元凶不少都与电动车有关,这恐怕是主管部门所始料不及的。

电动车为何会引发交通事故呢?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车速过快,车手横冲直撞,是导致频发的根本所在;二是不按交通规则骑行,部分市民骑电动车时喜欢驶入快车道,与汽车争抢道路,其结果电动车自然“吃亏”;三是由于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于是很多人不把红绿信号灯当回事,闯红灯现象呈有增无减之势。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交警在处理此类违章或事故时,非常头疼,给执法增加了难度。

鉴于电动车屡屡肇事的现实国情,有识之士呼吁尽快给电动车立个法,笔者对此深有同感。在电动车生产与管理上,除制定国家标准外,还应对速度作出限制性规定,明确超速等交通违章的处罚原则,对由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尽力为电动车投保提供方便,果真如此,则是社会之幸,百姓之幸。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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