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发票电动车上牌需提供居委会证明材料

来源:合肥在线   中国电动车网   2010/1/13   浏览10994次   

合肥日报讯(华新红)今年1月1日起,《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将受处罚。昨天,记者从合肥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获悉,条例施行后,每天上牌的电动车数量比前期有了大幅度上升,目前合肥市(不含三县)已上牌的电动车数量已逾28.8万辆。车管部门同时提醒,市民前去上牌要提供购车发票;若遗失,需居委会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材料。

由于天气原因,冬季一般是电动车销售的淡季,但受新条例影响,很多以前未办牌照的车主主动开始办牌。昨天下午,记者在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看到,不时有市民前去登记上牌。“前几天就想过来,因为有点事耽误了。现在可以安心骑车上路了。”听说骑无牌电动车上路查到后要被罚款30元,市民童先生立即带着购车发票,来管理所办理了相关手续。

相对于童先生的顺利,准备办牌的宋先生就没那么幸运了,虽然一再声称车子是自己的,不过由于没有购车发票,他被告知要到居委会开具证明,方能上牌。

合肥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教导员邵波告诉记者,市民办理电动车牌照有两条途径:一是让商家代上牌,一是自己到电动车登记上牌点上牌。“我们现在共有四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每天共有200多辆电动车上牌。”邵波介绍,为确保每一辆登记上牌车辆的合法性,前去上牌的车主必须提供购车发票。“有些人的车子已经买了两三年了,发票早已遗失,但又不能不上牌。为此,我们要求其在居委会开具证明材料,才能登记上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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