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里,划入机动车范畴”。新规定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这一国标实施,二十几天后,电动车车主可能面临考驾照、上牌照等问题。
电动车“超重”现象普遍
据了解,苏州城区的电动车“超重”现象很是普遍。在中市街66号的电动车经销商称,“我这里销售的电动车超过40公斤的要占到8成以上。按照新标准,别的销售商的电动车成为‘机动车’的数目肯定也不会小。”在新日、捷安特、雅迪、上海轻捷、嘉陵等多家品牌的电动车销售处了解,市场上正在销售的电动车7成以上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在物美超市一楼的电动车销售处,只找到一款轻便型的电动自行车,而在其他品牌店只有少数电动车重量在40公斤以下的。其中一位经销商认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形状的一个变化方向就是块头大、速度快。
车形、车速都按需生产
不少经销商表示,近年来消费者对行驶速度和里程的追求不断增加,多数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关注的是车速、形状以及电池的使用时间,如果你出售的电动车达不到消费者的要求他就不会购买。尽管多数电动车上安装了限速器,但是不少市民还是会把它的作用给解除。据了解,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纷纷推陈出新,一些大块头、速度快、电池时间耐用的品牌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喜爱。一位电动车经销商表示,他不担心“新标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因为不符合标准的“车”太多了,不是他一家在出售。
(编辑: 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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