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

来源:   中国电动车网   2010/3/5   浏览4421次   

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1.2亿辆,但一些城市和地区以电动自行车质量不过关、不安全、不环保、占用道路资源等理由禁止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照。

如何能让电动自行车更安全方便?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另外她还建议,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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