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来源:胶东在线      2006/9/18   浏览4565次   

胶东在线消息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城市交通代步工具,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对广大交通参与者来说,就显示了其所具有的诸多优越性。它具有轻便、快捷、无噪音、无污染等优点,特别是汽油价格猛涨,电动自行车更受广大市民的青睐。从莱山区流量调研及摩托车上牌来看,目前电动自行车的保有辆就达数千辆。

然而,从大队近一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看,电动自行车成为了继摩托车后的事故多发车型,如何积极应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一、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是电动自行车不挂牌,防护设施不全,容易被盗,并且由于其不上牌照、不登记,致使被盗后的侦查破案工作无从下手。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如果逃逸,也由于没有车牌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

(二)由于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一味迎合消费者心理,电动自行车大有摩托化趋势,车速甚至可以达到每小时40公里,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速大大提高,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凭借其速度优势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很容易与自行车、行人发生碰撞;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对较高,将增加其遇情况时的制动距离(其制动距离比普通自行车至少要多出3米以上),无疑将增加其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不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的损害赔偿将成为一个难题,如果不尽早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势必会给以后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付出更大的代价。

(三)电动自行车购买手续简单、价格便宜且使用者不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因此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里中老年人、学生占了很大比例,他们中有的人对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知之甚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参与人车路比较复杂的交通活动中,大脑及身体反应较慢,特别是遇到突发情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针对电动自行车给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抓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当前一项迫切的工作。笔者认为 ,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一项社会工程,应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必须从根本上重视,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纳入正规渠道管理,使电动自行车一上路就跟机动车一样有法律法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行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没有目录更没有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空白,厂家为迎合消费者就生产出来了五花八门的电动自行车,大的、快的只要是消费者喜欢的厂家都能造出来,所以说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工商部门应尽快健全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以及管理工作。

(二)交、巡部门严格执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治理整顿。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交、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同时按照教育与处罚、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按照非机动车的标准但又要区别于一般的非机动车,在执勤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营造严格、有序、规范的管理氛围。

(三)加大宣传教育管理力度,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和牌证的管理力度。针对电动车驾驶人交通知识薄弱,安全意识差,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要做好驾驶人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采用讲座、大屏幕流动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警惕新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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