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相关官员对外透露,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的通知》,能源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家合作的重大事项。
由于职能相近,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将承担大部分具体工作,如相关能源发展规划,战略的拟定等工作。前述官员表示,虽然能源委是一个协调机构而非职能部门,但是为了综合统筹,解决一些能源领域当前面临的深层矛盾问题,则需要能源委职能具体“落地”。但是,国家能源委与国家能源局并无职责交叉问题。能源委是议事协调机构,非实体机构,而能源局的角色则相当于能源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在国家能源局成立之时,根据2008年公布的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议程早已确定,其职能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在能源局正式运转两年后,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之时,能源委的成立顺理成章。能源问题牵涉众多,仅靠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局来协调解决实非易事。在国家能源局成立之时,其“三定方案”规定,能源局编制为112人、下设9个司局。而按照前述能源局官员的表述,由于能源委成立后,能源局工作量加大,其人员编制也有望扩大。
虽然牌子上只是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变为国家能源委员会,依旧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挂帅,但是能源委新公布的强大阵容蕴含多重深意,凸显中国在未来能源发展的新思路。
除了能源领导小组中原有的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国资委、商务部、电监会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之外,能源委新加入了科技部、工信部、国安部、国土资源部、环保科技部、交通运输部、央行、银监会等21个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实际上,以2009年能源发展的重头戏——新能源为例,除了主管的国家能源局之外,其风电、多晶硅设备生产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相关财政补贴由财政部主管,新能源技术由科技部主管,而新能源建筑则要按照住建部的规定。
政策归口不清的局面不仅使业内企业迷惑不已,而业界期盼已久的新能源的统一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也迟迟未能出台。
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建立这样一个高级议事机构无疑会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也可以更快地与最高决策层直接建立沟通。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王海运表示,在能源委的机构设置中外交、国安、总参等相关机构的参与,无疑有利于具体协调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对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并购资产、开发能源项目做出有利的政策保障。
而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全球副总裁黄杰夫看来,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加入,则意味着金融工具将有可能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工作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黄杰夫认为,将金融市场引入国家能源领域将更有利于为能源的发展规避风险。“到海外去买油田,不如建立一个市场化的能源体系,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的金融定价体系和风险对冲体系,及与之相关的交易所和场外交易构架。只有掌握能源的定价权,才是最终极的保障能源安全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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