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补贴给企业是在吹大风险的泡沫

来源:   中国电动车网   2010/5/13   浏览8732次   

 

私人“如果购买电动汽车,国家就会补偿6万人民币”的愿望或许快要落空了。而“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却喜笑颜开……

这一切缘于日前媒体的一则报道“据悉,国家为引导电动车的持续消费”,新能源汽车补贴可能不会直接补贴给消费者,而是转为补贴汽车企业……”

落后的企业受到了保护

为什么新能源车补贴不直接给消费者呢?

据传说是“主管部门担心技术并不成熟的新能源汽车投放市场以后返修率高。如果直接补贴私人购车者,一旦质量出现不稳定,私人购车可能减少甚至不使用纯电动汽车,反而不利于推广纯电动汽车。如果采取租赁方式,私人消费者不用为车辆质量烦恼。”

当然,依笔者看来,“落后厂家从此也不必烦恼”。纵使他们的新能源汽车性能“稍逊风骚”,也肯定不会很快被市场所淘汰。有补贴资金撑着呢!能撑几年是几年!

市场选择淘汰的机制行至此处,已经哑然无声、黯然失色。圈养一批新能源汽车,得过且过地竭力生产下去,反正补贴资金就会源源不断了。

就像农民的“种粮补贴”。国家的本来出发点是稳定、增大粮食生产。而实际上,一些地方根据上报种粮面积获得补贴资质后改种其他庄稼依然在享受“每亩补贴50元”的待遇。

中国的新能源车之热,以至于近年来车企领导人见了面就不约而同地问:“你们公司搞了新能源车了吗?”“又搞出了几款?”

而消费者并不买账,真可谓“买起来贵,用起来费事”。

2009年2月,国家财政部曾经提出了一揽子补贴方案,打算对采购混合动力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每辆车最高补贴60万元的政策,其中购买纯电动轿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的现金补贴。

现在看来,这一原本指望“补贴使得买起来不贵”的愿望快要落空了。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主任徐长明指出“如果产权仍留在车企,那么汽车企业的责任感会更强,且补贴资金也直接划拨给企业,有利于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投入力度”。

但,关键是这些“真金白银”是否真正又用到了发展新能源汽车之上?!

按照去年颁布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到2011年,中国以电动车、混合动力车、氢燃料电池车为主的新能源车将达到50万辆,新能源车将占到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

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混合动力车的补助标准是:节油率5%~40%的补助0.4万~4.5万元/辆;节油率40%以上的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金额分别为6万元/辆和25万元/辆。10米以上城市公交混合动力客车,节油率10%~20%的补助5万~20万元/辆;节油率20%~30%的补助7万~30万元/辆;节油率30%~40%的补助8万~36万元/辆;节油率高于40%的补助35万~42万元/辆。纯电动公交客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那么,这些补贴到相关企业身上的资金,至少将达到数百亿人民币。

前车之鉴的是,“十五”期间国家新能源投资了8.8亿元,加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总共约24亿元。而后纷纷宣布的“开发成功”的电动车型,却在市场的无情大浪淘沙下烟消云散……

没有来自市场需求的推动力,一味加大对车企的资金投入无疑是在吹大“新能源泡沫”的风险!

国外鼓励电动车的多样途径

国家拟把新能源补贴不直接拨付给消费者也罢,因为从实际管控操作起来,对私人的补贴更为困难。

可以举例的是,国家“以旧换新”执行政策都快一年了,有些地方报废旧车的车主居然还没能拿到补贴。

但是,除了购买新能源汽车时的补贴以外,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手段依然很多。

比如免除购置税、牌照费、验车费、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的“市内拥堵费”、“车辆环境税”等等……

日本对电动汽车消费者减免了汽车购置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保护税。对售价200万日元、车辆自质量在1t~1.5t的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优惠10万日元(约7300元人民币),汽车质量税则减免5.67万日元(约4100元人民币)。

法国对购买电动汽车的企业实行一年税收减免,同时政府机关做出表率作用,示范使用电动汽车。

总之,要良性地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顺利前行,需要立体的全方位支撑,并慎密的考虑相关决策作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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