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50亿补贴资金到位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补贴资金将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根据《通知》,此次给予的财政补助将采取退坡机制,也就是说,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透露,有关部门已安排50亿元资金,作为新能源汽车补贴预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只明确了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有关人士透露,商用车补贴标准仍将执行“十城千辆”计划中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贴标准。
深圳加码
就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文件的同时,深圳5月31日公布了地方新能源汽车的试点方案《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根据试点方案,深圳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再加2万。
方案显示,深圳将在公交(出租)、公务、家用车等三个重点领域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24000辆,通过示范推广试点方案的实施,率先在全国建成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先导城市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资深汽车专家贾新光向记者表示,深圳之所以加码补贴,一方面是因为背后有本土汽车企业比亚迪的强力支撑,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成为深圳重点发展产业,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备充分,投入较大。
此外,深圳市还出台了国内首个充电站技术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节能汽车入选惠民工程
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补贴这一政策支持出台的同时,已经实行了一年有余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财政部等部门1日正式发布《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在现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试点城市。
根据《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对新增城市试点方案进行论证,批复后正式实施。
此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据悉,该推广细则从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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