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的LPG、"摩托化"的电瓶车 助动车,你究竟是谁?

来源:文汇报      2010/6/10   浏览7214次   

日益增多的燃油鲁宁车、私自改装的LPG助动车、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被统称为助动车的车辆,如今已成为交通安全一大隐患。昨天,记者进一步暗访后发现,助动车市场乱象主要因其标准缺失和监管措施不力所导致。

 

助动车市场火爆,关键在于它是非机动车

保守估计,全市有各类鲁宁车20万辆。在一家摩托车网络论坛上,一位鲁宁车爱好者在助力车板块中发帖说道。然而记者在查阅上海市关于燃油助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后发现,上海已从200611日起禁止各类燃油助动车在外环线内行驶,而目前仍可上路行驶的LPG助动车也将于2013年全部淘汰。既是如此,为何仍有这么多人购买燃油鲁宁车呢?同样在这个论坛上,另一则帖子或许能解答这个问题。这位网友说,鲁宁车价格便宜,动力又足,极为适合城市骑行。最关键的在于这种车辆可被归入非机动车一类,既不需要驾照,又免去机动车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正如记者暗访时所了解到的,这些鲁宁车多数是虚标排气量,让原本这种应属于机动车类别中轻便摩托车的车型,归入了非机动车一类。再看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火爆原因同样是因其属非机动车。去年12月,国家标准委曾计划修订电动自行车标准,拟将时速和整车质量超标的车归入机动车类,引起社会各界争议不断。根据1999年制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相关部门曾统计,如按此标准,目前全国1.3亿辆电动自行车中将有1亿辆超标。 

 

助动车如何管理,上海地方法规应健全

今年2月,多家媒体刊登过这样一则新闻:据上海交管部门统计,2009年共有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近150起,约占非机动车事故的10%,共造成170余人伤亡。助动车和助力车,一字之差,却折射出上海在对此类车辆的标准如何界定上的混乱。作为全国最早引入助动自行车的城市之一,市政府曾于199310月出台过《上海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对助动自行车定义为用小型汽油发动机带动行驶并具备脚踏驱动功能的二轮自行车,并对相关技术参数作出明确规范,但该规章已于20071130日被市政府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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