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电动车电池惹来一堆麻烦

来源:      2006/10/16   浏览6722次   

一年前,南京市民韩先生因电动车电池被盗,眼看着电动车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人力车,无奈之下,韩先生只好重新购买,可这一次韩先生买的不是原厂的产品,引出了一大堆的麻烦。

据了解,韩先生的车是在古平岗一号的南京鑫能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买的,而购买的电池品牌是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动力电源有限责任“D1001024”型号的电池三节。购买日期是2005年7月23日。在骑了将近一年的时候,韩先生发现了问题,电池电力明显不足,因为产品三包的最后期限还没有过。韩先生带着一种侥幸心理,找到了鑫能公司想更换电池。韩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今年的6月25日找到经销商,经销商帮我更换了一组电池,但是,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向经销商要,他说没有,并保证是合格的产品。韩先生原先的担心没有变成事实,但后更换的电池没有合格证,却是他始料未及的。对于韩先生来讲,没有合格证就意味着没有保障,并且电池的保质期无法延续,也就是说到了今年的7月23日,电池再出现问题,就不在承保范围之内。问题还不止于此,经销商帮韩先生更换的电池不仅没有合格证,并且也没有任何使用说明等任何文字方面的东西,所以韩先生认为电池是旧的,而经销商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韩先生几次交涉也没有结果,到后来鑫能公司的客服电话也打不通了。

为了证实产品究竟有没有合格证,当天,记者跟厂家进行了联系。出厂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检测,应该有合格证,韩先生的电池不是新电池,而是维护电池。如果韩先生需要合格证,经销商有义务帮助解决,但其他要求则无法答应。另外,阳光电池的厂方代表也向他们证实,新电池在三包期内,如使用未满十五天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货,如果超过八个月,只能换货,但更换的电池,按厂家规定,只能更换维护电池,这些产品出厂是按批次向经销商提供一份合格证明,但不是每个电池都附带一份合格证。鑫能公司可以在更换时也有一张鑫能公司的质保标贴,可以作为产品合格的凭证。

鼓楼区消费者协会的徐海波主任表示,根据南京市电动车行业标准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来看,鑫能公司的操作从技术层面来讲应该合乎是规范的,但从韩先生的经历中不难发现,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麻烦,主要是沟通环节出了一点问题,商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沟通就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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