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获悉,近期交警在对电动自行车上路开展集中整治时频频受阻。交警部门提供视频资料显示,上周末,民警在人民路交三台石路路口依法暂扣电动自行车时,就遭到该女车主的阻挠:“电动自行车究竟有什么危害?为什么就不给上路?”
针对市民的此类疑惑,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大法工委、交警部门、市工商局等多部门,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交通工程专业的学者。
市人大:“禁电”为市民出行安全
2005年《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新增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时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的边玉峰昨日向记者介绍,增加“禁电”规条是出于新情况的出现。当时珠海的道路资源状况相较以前已发生改变,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合二为一。根据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电动车被划为非机动车,而这种“非机动车”却能达到车速每小时40公里至60公里,与机动车相当接近。这样的“非机动车”驶上人行道,给行人的安全造成隐患。同时,也因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未经过机动车驾驶培训即可开车上路,对于驾驶员自身安全同样构成威胁。
“电动车已向着‘轻摩化’发展。”边玉峰说。1996年珠海“禁摩”之后,从市人大方面获得的情况看,对道路交通状况是有改善的,因此另一方面,为了巩固治理成果,亦需要禁止已然朝轻型摩托方向发展的电动车上路。边玉峰指出,“禁电”会对交通欠发达地区和一些低收入群众带来不便,但立法部门希望群众从安全这个角度考虑,理解“禁电”的用意。
交警部门:电动自行车易发生事故
机动大队民警赵警官表示:“不让电动自行车上路,一方面是因为《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另一方面因目前市面上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不高,普通市民驾驶此类车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对其他非机动车、行人造成安全威胁。
1 行驶中难把握平衡
赵警官分析,正规车辆的重心都是在车辆中心。但是目前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出厂时都将电池安置在车头,因此电动自行车重心变成在车辆前部。这样一来,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容易重心不稳,市民开车难以把握平衡。
2 驾驶者多未经培训
根据交警部门调查,目前市内上路电动自行车车速普遍超过30公里/小时。但配置较低,容易出现停车时难以刹住车,或转弯时摔倒等危险状况。此外,大部分驾驶者没经过专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特别是在紧急时刻不知如何应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3 发生事故索赔困难
“基本上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没有买保险,这样一来,发生交通事故后就会出现索赔困难的现象。”赵警官表示。
百姓声音:骑电动车比乘公交方便
送水员:桶装水好重,没有电动自行车,我靠什么来送水呢?
工地员工朱先生:珠海在大修路,搭乘公交实在不方便。以往我从新香洲开电动自行车去南屏的工地只要20分钟,现在换成搭公交车,就不知得多久了。
市民林小姐:每天晚上去散步时最怕遇到电动自行车。它不仅速度快,而且行驶时无声响,每次都得等到它开到身边时发现,行人很容易被撞到。
市民何先生:很多电动自行车上路时都不遵守交通秩序,我们开车时总得刻意避让这些车辆,否则很容易发生刮蹭等事故。
市工商局:无明令禁止电动车销售
记者在街头访问时,部分市民提出疑问:既然珠海不让电动自行车上路,为何又允许电动自行车销售?针对此类疑惑,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办公室黄主任。他表示,据其从市场科了解到,工商部门是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的,由于无论是国家或者珠海本地,都没有明令禁止市面上销售电动车,因此工商部门并不会禁止电动车流通。电动车作为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只有在查明是假冒伪劣产品时,工商部门才会予以处理。
专家学者:使用电动车须完善管理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交通工程专业老师邓荣峰表示,由于成本低,目前电动车成为上班一族青睐的交通工具。但我国尚未对电动自行车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模式,目前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邓老师指出,日前国家标准委公布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新标准把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两轮车归到电动轻便摩托车里。“根据新标准,目前市面上行驶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就属于机动车行列。但目前的现状是,国家并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来规范此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路前,没有在交管部门注册,车辆也没有类似机动车的年检制度。因此就容易出现部分不符合规格的电动车流到社会上,或者电动车在长年累月行驶时出现毛病但市民不清楚的状况,所以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炸等机器故障新闻才会出现,也容易令市民有危险。按照社会发展,电动车辆在未来是有一定发展空间的。但如果确定要使用电动车辆,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模式,保障开车的司机和路上的行人,这样才能让电动自行车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