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该局三季度对14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抽查,合格136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5.10%,其中两款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合格。
据了解,两款超速车型具体为天津市垠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垠钛电动自行车、天津市超王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BSA电动自行车。检验报告显示,这两个批次的样品最高车速均已达到了28km/h,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中对最高车速20km/h的限制要求。此外,部分产品还存在整车质量超重问题。国家规定电动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标称为垠钛、小洋人等车型则达到了44kg以上,重量过重会导致行车惯性增加,从而影响制动效果和脚踏行驶能力。
对此,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郑培东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选购标准实用型的电动自行车,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检查电机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刹车断电以及制动效果应良好,不要片面地追求外形豪华而忽视内在质量,为自己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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