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电”获广东省政府同意

来源:      2006/11/14   浏览5008次   

广州“电动自行车可否上牌上路”的问题一直是业内人士重点关注的话题。从广州市公安部门最新获悉,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将于最近正式出台有关在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也就是说,当前广州约有数万辆电动自行车将受到上路限制。据了解,如果“禁电通告”一发出,并即时生效的话,广州交警将上路严查电动自行车,处罚标准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同时,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告知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此消息一出,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应。有的消费者认为:买了电动自行车,现在不能用了,应该和摩托车提前报废一样获赔偿。有的经销商认为: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已有一定的消费市场,非常适合普通市民使用,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现在公交系统也不完善,将严重妨碍市民出行。有的生产厂家表示:我们会和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厂家一起,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提交意见,协商解决办法。

业内人士认为:在我国面临能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的今天,电动自行车的快捷方便、价格适中以及无污染、无噪声的优势愈加凸显,已成为较为理想的交通工具。广州电动自行车遭封杀再次提醒我们,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定义的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车,不能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企业不要再生产和销售超重、超速、超宽的电动车,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不是电动自行车,它会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困难,也给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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