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混乱成武汉两会热议话题

上牌管理今年将试点

来源:武汉晚报      2011/3/8   浏览8102次   

 

“汽车中间胡乱窜,遇见红灯随意闯;车小可挤一家人,时速高达50码。逆行抢道都不怕,发生事故不负责;要问哪种车最牛,首当其冲电动车!”近日,一位市民给本报发来邮件,用一首打油诗对电动车提出“控诉”,希望通过本报给两会“捎信”,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视,督促政府尽快把我市电动车列入有序管理。昨日,多位市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谈及我市的电动自行车,均对其带来的安全、秩序、管理等问题表示担忧,吁请尽快立法、上牌。

 

【现状】“电动车驾驶人确实逃避了很多责任”

 

从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电动车总量已经接近60万辆。“随着数量越来越多,武汉市的电动车不管不行了!”昨日,市人大代表姜利兵说,虽然电动自行车确实给老百姓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没有纳入合法有效的管理,实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场景1]:在路口,红灯转为绿灯,车辆刚开始起步,一辆电动车突然抢着横穿马路,刚起步的汽车不得不纷纷刹车避让。一个避让不及,电动车就被拦腰撞上。

[场景2]:今年2月14日上午9时,一辆电动车在汉口青年路逆行变道,被一辆的士迎面撞上,电动车主腿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市一医院救治。

[场景3]:滚滚车流中,高架桥快速路上,甚至是长江桥梁上、隧道里,电动车哪里都敢闯,完全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汽车。

[场景4]:一个小小的电动车,可以载上一家三口,幼小的孩子或被母亲抱在怀里,或站在车座前,小车晃晃悠悠,看着都危险。

 

姜利兵指出,电动自行车本是非机动车,但现在上路行驶的大多超标,跟“轻便摩托车”差不多,这些车抢占机动车道,过红绿灯、斑马线时也都没有下车推行,超速行驶更是极为常见,“上至60岁老人,下至十几岁孩子都能骑,很多驾驶人员甚至不懂得最基本的交通法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

 

[案例]2010年5月19日,网友Angelo发帖讲述他遭遇的事故:当天下午三点半,他开车在香港路和苗栗路十字路口等红灯,旁边是一辆公交车,刚起步时,一辆电动车抢红灯冲过马路,由于公交车挡住了视线,A先生撞到了电动车的右侧尾部,电动车飞出去10米远,骑车人也被甩出去老远,后拍片检查对方股骨骨折,需要换人工关节。

 

由于电动车没有保险,A先生只得承担了1万多元的赔偿,还有12万左右的费用通过保险理赔。对于A先生的遭遇,很多网友都表示难以理解,骑电动车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产生的后果却需要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网友“壳壳的肉肉”疾呼:“骑电动车没有错,但是一定要和机动车驾驶者一样,遵守交通规则!”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交管局获悉,2010年,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050起,其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有677起,占总事故数22%,伤755人,死亡28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95782元。交警分析,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年年上升,而且事故中乘坐者受伤、死亡的比例很高。最为头疼的是,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也没有保险,导致事故的补偿、伤害赔偿、责任归处等问题复杂化,当事人之间经常因赔付问题纠缠不清,投诉不断,不利于社会稳定,“电动车驾驶人确实逃避了很多应该承担的责任”。

 

人大代表姜利兵指出,随着这几年城市建设,交通出行确实成为很多市民的难题,特别是2009年12月1日出租车涨价以后,电动车、“摩的”明显增加,数量大增的电动自行车满街乱跑,交警部门又不能对其进行强制管理,这给武汉城市交通形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呼声】我市电动自行车究竟如何管?

 

昨日,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现状,记者采访多位市民,对其发表了看法。万女士,27岁,服装销售员,平时骑电动车上下班。她认为,骑电动车很方便,且比骑自行车快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不用痛苦地挤公交车了”。对于万女士来说,骑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才安全,“千万不能骑快,那些违章骑车的人确实危险!”

 

李女士,42岁,公司职员,开私家车。她对电动车的看法是“非常烦”,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喜欢横冲直闯,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过,她也认为,“对于堵车的时候来说,电动车确实比机动车方便,但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刘先生,36岁,开“摩的”。“我知道交警在管,但是还是要偷偷地跑几趟,赚点小钱”,刘先生坦言,开“摩的”虽然辛苦、危险,但“坐的人还是有不少”,而且“交警顾不上管我们这些小车子的,满大街汽车都管不过来”。

 

人大代表姜利兵认为,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电动车应该是“管、限、规、疏、罚、宣”六法并举。首先,一定要上牌管理,制定出台《电动车安全驾驶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上路条件、允许行驶通道、地段、驾驶资格等进行明确,使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要限制超标电动车总量,太快太重的电动车不应销售上路。第三,电动车上牌后,进行一系列规范管理。对新购的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合格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前强制购买交通安全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必须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上路行驶时要保持号牌清晰。同时,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及道路交通基本知识培训。第四,尽快完善公共交通,增加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满足市民短途交通需求,挤压“摩的”、“麻木”的经营空间。第五,严格电动车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对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违规上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绿灯等行为给予处罚。第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应把驾驶人列入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守法意识。

 

最新】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呼之欲出”

 

昨日,市人大代表、市交管局局长唐昌文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去年12月28日,我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的报告已经得到省政府批复,同意武汉市作为试点城市先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唐昌文介绍,目前正在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将能够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登记目录列出来,什么型号、标准的车辆符合要求,超过标准的车辆不予上牌,这是实施上牌管理的第一步。

 

其次,要迅速制定上牌工作方案,尽快推进工作。然后,交管部门将在全市 组织调查,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哪些车能上牌、哪些车不能上牌,这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涉及几十万人,必须非常慎重”,唐昌文透露,上牌还是会以超标不超标作为标准,虽然标准没有最后确定,“那种时速过高、自重过重的电动车请市民不要再购买”。

 

【提醒】上牌势在必行

行业协会吁车主买保险

 

昨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徐瑞泽告诉记者,协会已经收到武汉市交管部门的上牌管理意见初稿,“今年,我市电动车上牌管理确定要推行了”。徐瑞泽介绍,武汉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接近60万辆,政府管理部门的设想是准备在4个月之内全部完成上牌,“任务确实非常繁重困难”。

 

对此,徐瑞泽提出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目前,老百姓已经购买的电动车要上牌,需要凭发票、合格证”,徐瑞泽说,很多人买了车后,发票、合格证都不见了,届时这个问题将会让很多市民犯难。另外,徐瑞泽建议,实行上牌管理时,希望规定电动车上牌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驾驶人自身的保险,“虽然这会给买车者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但现在电动车交通事故增长太多了,不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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