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言人:2011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来源:新华网      2011/3/9   浏览2947次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在线访谈时说,2011年,财政部将进一步细化中央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戴柏华说,今年将重点从六方面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报全国人大批准的总预算,除涉密以外全部公开。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预算、决算。将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科学技术等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本级支出决算公开到“项”级科目。

 

三是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中央各部门将公开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表。研究推动中央预算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部门决算。四是公开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财政部将公开2011年
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总体情况,中央预算部门相应公开本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

 

五是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方便社会各界了解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内容。六是指导和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戴柏华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央财政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2008年,开始公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2009年,财政部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中央财政预算表格首次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2010年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进一步增加到12张,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以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细化到“款”级科目。

 

中央部门预算和地方财政预算公开扎实推进。2010年,共有74家中央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同时,18个省份的财政厅向社会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云南、重庆等12个省份按月度或季度公开了预算执行情况。

 

此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稳步开展。2011年年初,财政部印发了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指导文件,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并要求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补助标准、分配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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