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禁行令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1/3/29   浏览10489次   

 

电动车如今已经成为众多民众生活的一部分,是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可目前,例如深圳、海口等部分地区却计划或者早已经实施在一些路段对电动车禁行。禁行令这一名词的出现立即引起一片哗然。禁行令的初衷是为了管理电动车市场,方便群众出行。可大多民众却认为禁行令其实限制的是广大百姓的利益。这样的观点显然与政府拟出台这样的政策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造成这一尴尬现象的原因到底出自哪里?

 

首先。政府认为要对电动自行车禁行,理由如下:效率太低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相对自行车而言速度过快,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的铅酸蓄电池污染。乍一看,似乎这些理由很充分,却是经不住仔细推敲。根据国内外专家的调查,按照交通高峰小时理论计数的最大运能比较,小汽车为每小时850人,自行车为每小时1000人。而荷兰自行车协会研究数据表明,自行车在骑行时占道路9平方米,而轿车为40平方米,自行车的停车面积为1.6平方米,而轿车则是22平方米;电动自行车的宽、长尺寸与自行车一样,对自行车的结论就可以看作是对电动自行车的结论,因此电动自行车效率低造成交通拥堵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其次,电动车的速度相对自行车速度快,会有安全隐患,但这也正是它备受人们青睐的一个特点:快捷、省力更省钱,和汽车相比,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也无可厚非。此外,经过厂家合格把关后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是有保证的。只要消费者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的速度驾驶,政府监督好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完善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给电动自行车规定好车道,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上路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关于电动自行车电池污染的问题。据了解,现在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绝大多数为密封的铅酸蓄电池,所用原材料与汽车和其他行业应急电源的蓄电池一样。资料显示,世界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的生产,回收率基本达到100%,只要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好切实可行的政策,电池污染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的出现是城市和科技发展的结果,并不是畸形存在的现象,禁行实在是掩耳盗铃的解决方法。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本着为人民利益出发的前提,落实好相关政策。电动车驾驶者也应依法上路,安全驾驶,共同打造和谐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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