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业集体提议暂缓实行

来源:消费日报      2006/11/29   浏览4933次   

电动自行车,“禁还是不禁,这是个问题”。目前,有关各界代表正通过不同形式表示自己对此事的态度,并且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话语权。11月15日,广州发布命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五天之后,数百名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及相关产品的负责人在广州举行题为“发展绿色交通,共建和谐广东”的行业大会。大会集体通过《大会宣言》,该宣言将报送至全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机构。大会同时呼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应以合法及理性的方式面对此事。

又是几天过去,《宣言》报送后的效果如何?“目前来看,结果还很难预测,很难说。”电话的另一头,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何先生用了两个“难”字向记者表达了此刻的复杂心情。到记者截稿时,广东省自行车协会还没有得到相关方面反馈的信息。

此前有媒体报道,大会曾希望所有行业成员团结起来,共同面对这次危机。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也通过决议,将对作壁上观的行业成员提出批评,甚至处分。还有知情人透露,协会相关人员表示,如广州交警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用户正式实施处罚,协会不排除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支持其对处罚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对于这回“出手”如此严厉,何先生颇有点无奈。他坦言,协会以及企业并不是想跟谁“作对”,而是希望有关部门与“大伙”一起,公平地讨论和商量电动自行车今后的发展之路,不要简单地一味禁止。“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发出声音,提出建议,有关部门也要参考、了解,以便共同探讨。”

据了解,一些整车生产厂、零部件制造厂、电动车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代表以及电动车的消费者代表在行业大会上公开表示,政策在制订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民意,与此直接相关的现有电动自行车车主、禁摩后准备以此作为首选替代的潜在车主以及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商家,他们的声音没有得到充分表达。

记者观察发现,在“禁”与“不禁”的问题上,实际上一直存在话语权问题的“隐性”矛盾冲突。有电动自行车行业成员认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决定,不能体现路权平等,也未能充分表达民意。”媒体报道,在20日的行业大会上,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成员提出的四点建议之一,就是“请省人大或市人大,或者政府的法制机构举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动自行车政策听证会,各有关利益方和有关专家学者都应当有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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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著名学者杨鹏在人民网发表言论称,要点不在于是否该禁,而在于决策的程序公开、程序民主问题,重要的是,程序的公正和相关利益人的平等表达权利。就广州电动车“禁令”来说,他认为,程序公开和程序民主可以通过召开一个公开的听证会来实现,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应该暂缓执行“禁令”。

尽管广州市交警之前曾召开过三次座谈会,但杨鹏表示,这一程序中有两个问题存在,一个问题是相关利益方,如电动车厂商、经销商、消费者、赞同者、自行车协会,似乎都没有被正式邀请参加,“公开征求意见”没征求可能受公共政策影响和伤害最大的群体的意见。其二,座谈会的主办方是交管部门自己,而交管部门本身就是利害相关人,不适合主持这样的会议。

而广州的交通部门似乎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媒体报道,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说,广州不是国内唯一“禁电”的城市,福州、珠海都禁了,而北京只在四环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上海虽然一直没有“禁电”,但造成其很大的交通压力。广州是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规划,也是听取绝大部分市民的意见后所作出的决策。

数字显示,交警方面保守估计,目前广州共有约10万辆电动自行车,其中2万至3万辆符合国家标准。但根据广州市自行车协会的统计,广州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20万至30万辆。因此,禁令可能将影响数十万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此情况下,广大消费者的声音,被看作是电动自行车能否“开禁”的一个重要因素。

尽管有民意调查表明,七成市民支持“禁电”。但就记者目前了解到的信息,许多车主和消费者还没有充分参与有关电动自行车事件的讨论。

由此看来,广州电动自行车“开禁”前途似乎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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