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由省消费者协会、省电动车专业委员会联合制订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省电动自行车市场朝着规范、和谐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据省连锁协会副会长、电动车专业委员会会长、大陆行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陆体才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在安徽都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喜爱。截至目前,全国电动车保有量已达到5000万辆,安徽电动车保有量达300万辆,仅合肥一个市的保有量也达到了20万辆。随着电动车用户的增多,在消费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与经销商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个问题已严重影响了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纠纷,促进市场走向规范、有序、和谐,省消协和省电动车专业委员会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安徽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省消协有关人士指出,这一《办法》对我省电动自行车消费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经销商的责任、义务和行为准则作出了详细表述,这一《办法》将作为我省消协调解电动车消费纠纷的唯一文本依据。
据悉,这一《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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