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不禁电动自行车?正在酝酿相关政策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06/12/21   浏览7163次   

有人追捧电动自行车的节能、环保、轻便,也有人担心它会对交通秩序、社会治安、行人安全、城市形象带来影响。电动自行车从出现至今一直游走于禁与不禁的边缘,生产和经营者时时担忧,使用者也不那么理直气壮,管理者更是左右为难。

最近,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北京却在禁行几年后宣布开禁。在深圳,电动自行车是“禁”还是“放”,今天还是一个未解的问题。昨天,《政协论坛》邀请市政协委员、交警部门和深圳工经联自行车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共同探讨电动自行车的出路问题。

交警部门

深圳不适宜电动自行车上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夏旭昆首先进行了概念上的澄清。他介绍,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而且要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车在这个标准范围内属于电动自行车,也就可以归于非机动车辆。而现在深圳市面上销售的以及上路的电动车大都超过了这个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应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申领行车证,驾驶人要获得驾照,并按机动车道行驶,可是一般人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和按照规定行驶,因此是需要严厉禁止的。

从管理和执法部门的工作角度,夏旭昆认为电动自行车目前在深圳不适宜上路。首先,目前深圳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大部分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是应该严厉禁止的。其次,深圳城市道路设施的客观现实也有必要禁行电动车。交通法严格规定各种交通工具和行人要“各行其道”,而深圳早年的道路规划中基本没有设计专有的自行车道,目前只是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合二为一”。如果全面放行电动自行车,现有的道路根本满足不了非机动车爆发式的流量需求,给城市交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夏旭昆透露,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禁放问题目前市政府正在决策当中,政策出台前将会进行反复论证,权衡各方利益,并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自行车同业公会

应给电动自行车一条“生路”

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自行车同业公会理事长王肇文在论坛讨论中努力为“放行”电动自行车鼓与呼:“我认为要给电动自行车一条‘生路’。”

王肇文认为,从环保的角度,电动自行车作为使用电力的交通工具,其环保和节能效能远远高于汽车;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近两年深圳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迅速,年产量占到全国的10%,且发展的前景十分诱人。如果是一刀切的“禁”,将会导致整个产业萎缩;从出行的角度,最近有研究结果表明,出行距离在7公里范围内自行车效率最高,7公里至30公里公交车辆效率最高,30公里至100公里汽车效率最高。而深圳市民的需求更多的是属于短距离交通。

针对夏旭昆提出的行路权问题,他的观点是,行路权对任何一方都应是平等的。他说,从占用道路资源的角度,汽车行停平均占地面积46平方米,而电动自行车平均占地面积3平方米,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可以有效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

为此,王肇文表示,深圳工经联自行车同业公会将会配合市政府组织企业做好行业自律,保证出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规定标准。他建议,政府可以对厂家发放生产许可证,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可以发放牌照进行管理,无牌上路、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可以查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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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法无明禁不应禁止

“在政策没出台之前,法律没有禁止的都不应该禁止。”市政协委员、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新平这样认为。夏旭昆针对雷新平的观点立即进行说明,他说:“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交警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依据,我们现在查扣电动车主要是针对例如逆行、超速、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雷新平委员认为,简单地说绝对放开或禁止电动车上路都是不科学的,要避免走两个极端。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明确的标准,在电动车的范畴内明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分别,如果是属于机动车范围内的,按照深圳有关“禁摩”的规定,应该禁止上路;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的,则按照非机动车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该上路的就应该上路。

雷新平同意王肇文提出的加强行业自律的观点,认为应从厂家这个源头上把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关,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不能上市面销售。此外,深圳有关部门应该对城市道路重新规范设计并完善,严格“各行其道”,并通过合理而高效率的管理和执法,避免电动自行车出行引发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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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近七成被访者支持放行

目前,深圳有约30万辆电动车上路。今年3月,深圳工经联自行车同业公会委托一家市场调查公司对深圳电动自行车使用态度进行了一次调查。根据调查报告,接近七成的被访者认为应该鼓励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只有6%的被访者表示不应该,选择无法判断的人占了两成半。

本次调查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被访者中,九成以上的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下,最多的为1-3年;有8.5%的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被多次查收过,26.6%的使用者有过一次被查收的经历。调查得出的一些结论表明:

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感知来说,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环保性最得到人们的认可,其次是便利性;

从电动自行车对社会的影响来看,否定比例最高的为行人安全,其次是交通秩序;

25.1%的受访者表示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方法合理和比较合理,34.6%的受访者表示不太合理和非常不合理;

8.1%的受访者表示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指引清晰,56.6%的比例表示不清晰;

82.3%的受访者表示电动自行车应该上非机动车道;

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上道,44.1%的受访者表示会肯定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有可能选择的比例则为38.1%;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前景,大家有不同的看法,14.9%的被访者认为是大势所趋,36.0%的被访者认为将成为短距离出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等,有3.5%的被访者持否定态度;

67.3%的被访者表示应该鼓励电动自行车的发展,6.0%的被访者表示不应该,选择无法判断的人占据了26.7%。

(记者 陈晓薇 潘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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