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质监抽查结果 电动自行车合格率91.21%

来源:中国质检网      2011/12/14   浏览2988次   

2011年第三季度,天津市质监局重点跟踪电动自行车、防伪产品、安全防范产品三类产品,共对159家企业生产的161批次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验。检验结果:合格153批次,合格率为95.03%。其中,防伪产品、安全防范产品合格率为100%,电动自行车合格率为91.21%。

 

据了解,天津电动自行车产品以简易款为主,生产企业基本是民营企业,发展历史普遍不长,资本积累相对不足,从业者素质相对不高,导致企业积累速度相对缓慢,产业急需升级。大部分企业缺乏品牌意识和战略意识,使电动车产业的生产处于价值链的最低点,限制了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在天津电动自行车产业转型过程中,大量专业人才流失,企业实力普遍不高,任何一家企业无法独立承担科研费用和技术创新风险,企业缺乏技术创新驱动力,再加上市场竞争激烈,仿冒成本低廉,造成整个产业仿冒现象突出,同时也打击了行业的创新积极性。因此,电动车整车厂注重产品和技术研发的相对很少,新品开发局限于产品的外观改善。

 

本季度抽查了9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91批次产品,合格83批次,合格率为91.21%。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把立管静负荷、欠压过流保护、反射器等项目不合格。最高车速和制动性能不合格,在消费者路面骑行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下,会造成紧急情况无法有效制动,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重量超标会造成电动车行驶时惯性增加,制动距离变长。把立管静负荷项目不合格会造成把立管耐冲击性能变差,使用中易变形,造成安全隐患。欠压过流保护项目主要是对蓄电池和电机的保护,避免造成蓄电池过放电和电机发热,影响其使用寿命。反射器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自行车在夜间骑行时,无法被明确辨认,存在交通事故隐患。

 

对此,天津市质监局除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外,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认真查找和分析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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