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呢? 福州警方:也在拟禁止上路之列

来源:东南快报      2006/12/30   浏览7356次   

市民常说的电摩——电动摩托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昨日,本报A4版《福州警方酝酿新举措 拟禁超标电动车上路》一文见报后,不少车主致电本报,询问电动摩托车的归属问题。

对此,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摩属于超标电动车,也在拟禁止上路的超标电动车之列。

电摩属超标电动车

昨日一早,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电动摩托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

对此,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摩属超标电动车,在拟禁止上路的超标电动车之列。

该负责人解释说,福州将按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而对于电摩来说,不管是设计时速、整车重量,还是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都超过国家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警方正确定该拟禁措施的具体实施时间和相关细节。

拟禁源于道路拥堵

福州交警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说,目前,福州市至少有8万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加上2003年核发了临时号牌(使用期为4年)的6万辆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远远超过10万辆。

公安部规定,在城市道路中,凡是一辆车能顺利通过两个红绿灯就属于交通畅通。此前,相关专家曾表示,福州城区面积小,公交网线路还不够发达,绝大多数次干道、支路通行能力低,特别是繁华的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八一七路、华林路等主干道,已经很难达到这样相应要求,在高峰期,甚至常常出现遇红绿灯必等的现象,堵车十分严重。

福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正是为了解决拥堵的交通窘境,警方才计划实施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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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车型无一“达标”

拟禁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消息,似乎并没有给电动车商家带来多大的影响。

昨日,记者走访了五一广场周边的多家电动车商店。

记者从A店店员提供的“电摩”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上看到,这些车子的整车重量达90公斤,最高时速50公里,轮胎宽度80毫米。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而几名店员告诉记者,他们每个月能卖出300多辆电动车,近八成是“电摩”。

而B店店销售员则告诉记者,要是按照国家标准去买不超标的电动车,那就不用买了,一是你买不到,因为现在车行里卖的车很少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即使你能买到这样的车,那也没有使用价值,还不如骑自行车或者走路省钱。

而从记者昨日调查的三家电动车商店情况来看,该销售员说的似乎有几分道理:三家店里的三个品牌共24个车型,记者没有看见一个达标车型:或车重超标,或时速过快,或轮胎过宽。

指甲可调电动车车速

C店主要经营雅马哈和普利司通电动车。对于记者提出担心警方的措施一旦实施,骑超标的电动车容易被扣的担忧,老板坦然一笑。

紧接着,他让几名店员给记者做了几个演示。店员首先发动一辆普利司通优梦系列电动车,时速器显示最高时速为30公里,随后,店员拿出一个类似打火机引擎的黑色小长条,往电瓶下方拉出的一条接线上一套,电动车最高时速就成了20公里。店员说,电动车出厂的时速都设置在20公里,但使用时的速度完全在他们的掌握中。

而在一辆雅马哈轻燕银装版电动车上,店员打开操作箱后,甚至不用任何工具,只用拇指甲在一个塑料制的螺丝钉上轻轻一旋,车子的最高时速就从原来的30公里降到了20公里。

部分历史

1995年,电动自行车初现福州。当年,福州市有关部门曾批准1000辆电动自行车挂牌,但由于该车电池质量有问题,经销商在销售出约500辆后,匆匆退出福州市场。

1998年,电动自行车再度进入福州市场,但上牌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2001年6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根据同年5月15日福州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精神,发布公告:禁止电动车在市区行驶。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实施《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并规定6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开始报牌。此外,还规定:即日起福州禁售电动车,此后购买的电动车也不能报牌。

2005年1月1日,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实施,对无牌电动车实行禁行令。

本报记者 张学得 刘龙海/文 刘昌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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