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骑电动车上班不戴头盔实行罚款制

来源:江南时报      2007/1/5   浏览13783次   

日前,昆山一企业职工致电本报投诉称,他和同事因为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被公司罚款,一人200元。为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昆山还有一些企业也有类似的做法。据悉,骑车戴头盔已经成为某些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方式,被称为“头盔式管理”。可是,戴上头盔就能够保证交通安全吗?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满城尽戴头盔好不好?

富士康公司的经验自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但也存在争议,其中主要是关于戴头盔的规定。

开始推行规定时,该公司要求,在每一位新员工进厂上班前,都要对其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登记入册。对骑摩托车的员工,在查验其证件齐全后,免费发放2只安全头盔(全封闭和半封闭各1只),要求驾驶时必须戴上头盔;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员工,免费发放1只半封闭安全头盔,告知其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禁止超过规定限速行驶;对骑自行车的员工,由交通安全管理队员检查其车辆安全部件是否齐全,如第一次发现车铃、车闸、车尾灯有脱落或无效的,责令修理。当推行到一定时候,则强制自己购买头盔。

公司还制定了处罚的办法。对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找出当初为其免费发放头盔的发票,要求其买单,第2次则要为别人的头盔买单。另外由公司总务部组织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2小时的义务劳动,如在员工休闲区、足球场等处拔草、打扫卫生等。对3次以上违反规定的或者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责令其重新参加新员工安全培训。

对公司的这一规定,有的职工想不通。一位来自某地的技校毕业生小李说,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真的很不习惯,也不方便。现在电动自行车多了,如果都像这个公司规定戴头盔,不是满大街都是头盔了吗?满大街的人都戴上头盔,这个城市会变成什么样子?

昆山市民李先生认为,现在交通安全问题严重,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企业搞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但似乎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戴头盔,交警也没有这样的要求。满城市都戴上头盔,肯定不是什么好看的风景,而是现代交通的悲哀。

对此,富士康公司总务部的桂声万经理认为,把头护好了,脑袋保住了,其他部位要好说一点,所以头盔对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新加坡人骑自行车都戴上头盔,安全意识更强。”他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很快,刹车时也很急,应该戴上头盔。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位昆山交警,他解释说,交通安全法没有规定骑电动自行车者要戴头盔,所以富士康的规定只是企业内部规定。

避免内部规定不合理性

昆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北中队队长陈永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来随着昆山经济的迅猛发展,过境车辆和本地车辆数量急速增长,交通安全压力越来越大。企业搞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以富士康公司为例,从该公司1993年落户昆山到2001年的8年时间里,员工从300人增加到7000人,2005年更是增加到4万多人,今年增加到6万多人,员工增长的速度令人吃惊。1994年到2001年,企业忽视交通安全这一管理环节,公司共发生涉及员工的较大的交通事故36起,并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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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后,企业规模逐年扩大,员工人数激增,但交通事故减少,尤其是没有发生过员工死亡的交通事故。
其实,这个公司是昆山的一个缩影。原来只有10多万人的城市一下子膨胀了,人口密度突然加大了,而近几年的汽车增速同样不可小视。这就给交通安全更大压力。陈永峰说,他所在的城北中队有10多个警察,还有一些辅助警察,但辖区很大。像富士康这样有6万多人的单位是集中防范对象,这样的单位不出事和少出事,辖区内的人员交通安全系数就会大大提高。

据介绍,2005年后,富士康公司发现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车人第一次罚款30元,并义务劳动2小时,发现自行车带人(不分厂区内外),取消其在厂区内的自行车停车位,并罚义务劳动2小时。虽然有人存有疑义,但作为一项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使用多年来取得了一定效果,也得到了交警部门的肯定。

一些苏州市民对昆山富士康的做法表示支持,但更多的人表示从这件事上获得的是消极信息,说明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市民倪先生说,从苏州市区的交通情况看,安全隐患确实不小。2006年就有人骑电动自行车在观前街西地道内摔死的事故。如果这个人当时戴了头盔,可能就没有生命危险。“我们不希望看到整个城市都是头盔,更不希望交通总是这么拥挤。”倪先生说。

苏州市交巡警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作为交巡警,希望各企事业单位都能够搞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应该避免内部规定的不合理性。春运高峰期又到了,我们对富士康的做法进行讨论是有意义的,除了头盔式的管理,还要对企业包车送民工返乡予以关注。

昆山一公司引入

头盔式管理

日前,记者来到昆山市一家有6万职工的劳动密集型台资企业——富士康电子,该企业是较早开展头盔式交通安全内部管理的。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的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都应当实施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但事实上,单位进行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似乎不太现实,真正进行交通安全内部管理的也不多。但一个有着6万名职工的企业则有所不同,交通安全问题成为直接影响生产和效益的大问题。为此,该企业不但建立了头盔式交通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而且还投入几百万资金修建了地下通道。

该企业总务部经理桂声万介绍说,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1年已经有7000多人,但仍然没有在内部交通安全方面形成管理制度。当时出了不少交通事故,并有人死亡。出了事公司心痛,而对于公司生产是要受到影响的。

富士康是一个生产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一个人顶一个岗位。总裁郭台铭认为,安全和生产经营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安全永远处于第一位,是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为此,公司决心抓交通安全。为了搞好宣传,公司找交警要资料,跑到南京书店买资料。随后,对新员工进厂进行培训。桂声万说,员工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山区和农村,文化程度不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可以说许多人还没有学会在城市里走路。对此,新员工一进厂,公司就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当时针对交通方式多为行人和机动车的实际,该公司与城北交巡警中队进行研讨,专门设计了一套交通安全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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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5个懂得和5个意识,即懂得最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懂得识别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懂得怎样行车走路,懂得违反交通安全法就受处罚,懂得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有红绿灯、停车线、斑马线、靠右行和路权等意识。

昆山市交巡警大队城北中队队长陈永峰介绍说,今年上半年,这个公司的经验上了江苏省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简报,作为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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