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牌照样式确定,7月1日上牌

来源:沈阳晚报       2012/5/24   浏览8830次   

 

即将实施的《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同时,沈阳市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对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发放牌照。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未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牌照 模样差不离了

  

据了解,沈阳交管部门目前正在建设电动自行车的数据库,同时组织相关厂家制作电动自行车的专用牌照。目前交管部门的车管单位已经设计完成了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照流程,其电脑版的牌照样式也已经设计出来了,正在由交管部门的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原则上已经通过。目前已经基本确定,届时市民到市区各交警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照手续。在开始办理之前,上级交警部门将对负责办理的交警进行相关培训。开始办理后,交管部门将为每一位办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主建立档案并进行录入。另外,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交管部门将为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

  

市场 消费者在观望

  

在南塔长青地区的电动车市场里,各种各样的电动自行车销路一直很好,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超标的电动车。一位在此经营了很长时间的某知名品牌电动车销售人员蔡女士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市场内一直有人在议论电动自行车要上牌子的事儿。这个政策对整个市场有一定影响,有些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因为不知道标准是什么而选择了观望,准备再等上一两个月再买。”

  

管理 电机、车架存档?

  

蔡女士曾在南方经销过产品,她介绍,“南方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就是将车架号和电机号进行拓印存档,然后发给牌照。估计沈阳也是这样。因此建议要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一定要选择有出厂合格证等手续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车,不要图便宜选杂牌货,否则无法上牌照。”蔡女士表示,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是好事,“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以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都起到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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